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又作亦马河卫、尼满河卫。永乐八年(1410)二月,与甫儿河等二卫同时设立。治所在今乌苏里江以东伊曼河流域。宣德八年(1433)八月,亦麻河等卫指挥佥事抄刺李等入朝贡方物。
见“伊吾”(802页)。
见“萧孝忠墓志”(2003页)。
见“拉定”(1366页)。
见“阿帕克和卓”(1236页)。
见“花当”(997页)。
渤海王国置。为东京龙原府盐州属县之一(一说为州附郭县),县治故址有说在前苏联库拉斯基(金)诺北下岩杵河。辽灭渤海后废,其民被辽迁至今辽宁凤城、岫岩县一带。
敦煌吐蕃藏文文献。见《敦煌吐蕃文献选》伯字1118号卷子。此号分两纸帐单,上部藏文11行,下部另纸2行。系敦煌安国寺财务收支帐据,收支来自寺院之水磨、油坊、庆典助缘及购田费等。内载:“猴年孟夏四月十四
朝鲜族葬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人死埋葬后,在坟前用石块搭一小台,设祭桌置供品,并焚香叩首。如此连续祭祀三天。第一天带供品到坟地上供祭祀称“初云”,第二天叫“拜云”,第三天称“三云”。
古族名。又称“胡”。殷周鬼方、猃狁之后。战国时活动于燕、赵、秦以北地区,常扰边地,3国筑长城以拒之。秦始皇三十二年(前215),为蒙恬所败,失河南地(今内蒙古河套南伊克昭盟一带)及王庭头曼城(今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