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制度
后赵汇编的律令。又称“辛亥制”。晋太兴二年(319),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羯人石勒自称赵王,建赵国,史称后赵,为十六国之一。建国后,以乱世律令滋烦,不适应用,遂删简律令,命法曹令史贯志选择其中重要条款,造《辛亥制度》,共5千字,作为赵国律令之依据。施行10余年,乃用律令。
后赵汇编的律令。又称“辛亥制”。晋太兴二年(319),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羯人石勒自称赵王,建赵国,史称后赵,为十六国之一。建国后,以乱世律令滋烦,不适应用,遂删简律令,命法曹令史贯志选择其中重要条款,造《辛亥制度》,共5千字,作为赵国律令之依据。施行10余年,乃用律令。
?—1822清代左部哈萨克(鄂尔图玉兹)汗。一译凡利、瓦里、干里。※阿布赉汗庶长子。初任苏勒坦(苏丹)。乾隆三十四年(1769),奉父命进京纳贡。四十六年(1781),父死,袭汗爵,与清朝继续保持臣属
辽圣宗时屯田戍边的一种田制。是时沿边各置屯田戍兵,以种田积谷代替军饷。规定诸屯田在官斛粟不得擅贷,在屯者力耕公田,不输税赋,是为公田制。
元末明初土族第一代甘土司。青海西宁州人。元末为百户,明洪武四年(1371),附明,授原职,其孙甘肃功升千户,始以甘为姓,曾辖有“土舍”、“土民”300余户,男女800余人。居地在今青海民和县美都川甘家
1681—1726清朝皇子。满族,爱新觉罗氏。康熙帝※玄烨第八子。良妃卫氏所生。康熙三十七年(1698),封贝勒,才能出众,深得人心。四十七年(1708),署内务府总管事。太子允礽既废,他结诸皇子允禟
参见“牛皇节”(358页)。
元地方政区名。蒙古汗国于金哀宗天兴二年(元太宗五年,1233)灭东夏国后,于乙未年(1235)立开元、南京两万户府。元世祖至元四年(1267)将两万户府更属辽阳路总管府,二十三年改置开元路(一说金末蒲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一译罗卜藏策楞。博尔济吉特氏。※昆都伦乌巴什四世孙。准噶尔部首领噶尔丹策零妹夫(一说姐夫)。初隶准噶尔。雍正九年(1731),因不满噶尔丹策零统治,与避居准噶尔之青海罗卜藏丹津
见“女真字海龙摩崖”(148页)。
契丹人使用的一种水陆两用交通工具。据宋人方勺《泊宅编》记:契丹“与中原为敌国。兵马略集,便有百万,多作大舟,安四轮陆行,以载辎重,遇塘水、黄河,则脱轮以度人马。”(卷10),不仅作战,亦日常用。出使契
见“友帖卫”(19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