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春梓
?—1813
清代甘肃临洮藏族土司。※赵澂子。父以病请休后,署理土司事务。及父卒,于乾隆六十年(1795),正式承袭临洮卫指挥使职,兼理土司事务。嘉庆(1796—1820)中,因病离职返家休养,由子※赵正署理土司事务。
清代甘肃临洮藏族土司。※赵澂子。父以病请休后,署理土司事务。及父卒,于乾隆六十年(1795),正式承袭临洮卫指挥使职,兼理土司事务。嘉庆(1796—1820)中,因病离职返家休养,由子※赵正署理土司事务。
见“耶律奴瓜”(1309页)。
见“拓跋猗卢”(1361页)。
清代中俄贸易交往。雍正五年(1727),中俄签订布连斯奇条约。次年五月十八日,又于恰克图签订划定蒙古地区边界条约。条约第四款规定:开祖鲁海图、恰克图和尼布楚为两国贸易地点,两国商人均可于其地盖房建栅。
见“大潭马”(90页)。
1667—1738清朝大臣。满洲镶蓝旗人。姓喜塔拉氏。康熙四十八年(1709),由笔帖式授国子监助教。后历官工部主事、户部员外郎、监察御史。五十五年(1716),巡视福建盐课。雍正元年(1723),巡
瑶语音译,意为“平地瑶”。部分瑶族自称。分布于广西恭城、富川和湖南江华等地。居地较为平坦,又因长期与汉族多有交往或杂处,故在瑶族中生产力水平较高,大多说汉话。
鄂伦春语音译,意为皮大衣。因以狍皮制作,故又名“狍皮大哈”。流行于今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用冬季长毛狍皮制。鄂伦春人过去不穿长大衣,本世纪初交换发展后,专为出售邻近民族制作。爱辉县地区鄂伦春人,每家一
即“乌春”(329页)。
辽代女真五国部之一。一作蒲奴里、喷讷,金称蒲聂部,清文献作博诺、富珠哩、富奴里。《满洲源流考》谓:盆奴,满语(女真语),雹也。明、清以来一般认为,今黑龙江省境汤旺河下游汤原县治隔河相对的香兰乡双河古城
见“毛里孩王”(3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