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差
藏语音译,意为“人差”。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原土司规定领种份地很少的※差巴(支差的人),又缺少劳力,支不起乌拉差役者,降为支此种差役,专门出人役,终年自带口粮,无偿为土官家服劳役,或为政府或军队修路、修房、喂马、背水等。并须向领主纳粮、柴草、鸡、羊、鸡蛋、皮袋、毛绳等实物贡赋。凡不服或少服差役、不纳或少纳贡赋者,要受罚款、鞭打甚至监禁等处罚。社会地位低下。民主改革后已被废除。
藏语音译,意为“人差”。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原土司规定领种份地很少的※差巴(支差的人),又缺少劳力,支不起乌拉差役者,降为支此种差役,专门出人役,终年自带口粮,无偿为土官家服劳役,或为政府或军队修路、修房、喂马、背水等。并须向领主纳粮、柴草、鸡、羊、鸡蛋、皮袋、毛绳等实物贡赋。凡不服或少服差役、不纳或少纳贡赋者,要受罚款、鞭打甚至监禁等处罚。社会地位低下。民主改革后已被废除。
1849—1915清末蒙古族诗人。内蒙古伊克昭盟乌审旗沙尔里克苏木人。牧民拉卜杰子。19岁前在村塾学蒙文,通过自学,通晓汉文、藏文。20岁在巴拉珠尔公手下当书吏,因同情“独贵龙”运动,写诗赞美,受牵连
唐代吐蕃职官名。又称“九政务大臣”。系对几种高级官吏的统称,音译为“切古”。又具体指吐蕃“掌管诸事的九大臣”。据《德乌佛教史》载,包括大、中、小三贡论;大、中、小三内相(即内务大臣);大、中、小三大平
清代满族女诗人。姓辉发纳喇氏。字馥斋。著有《白云诗钞》。
书名。明许进(1437—1510)撰。1卷。进字季升,号东崖。灵宝(今河南灵宝)人。成化(1465—1487)进士,授御史,出按甘肃、山东。弘治(1488—1505)初,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大同。七年(
即“消奴部”(1933页)。
681—706吐谷浑王族。名煞鬼。慕容氏。阴山(今内蒙古自治区中部)人。父吐谷浑王※慕容忠,母唐金城县主。约唐武后光宅元年(684),受本部推为政乐王。神龙二年(706),随吐谷浑使臣朝唐,染病卒于京
见“文都寺”(388页)。
见“呾蜜”(1388页)。
明代云南麓川傣族首领之一。洪武二十一年(1388),麓川首领思伦法于定边之役失败后,归顺明朝。他趁机举兵攻思伦法,陷宣慰司,继攻腾冲,迫伦法走昆明、南京陈诉。明太祖命西平侯沐春统云南、四川诸卫兵讨之。
赫哲族对渔猎头人的称谓。赫哲语音译。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过去赫哲人进行集体捕渔或狩猎,由参加者推出一名年长、辈份大、公正、有捕渔或狩猎经验、威望高的人领导一切事宜,俗称“把头”,赫哲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