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却尼玛
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四十五任堪布。藏族。生于桑云滩边钦地方。由贡塘·嘉贝样认定迎入拉卜楞寺坐床,剃度出家,授具足戒,学习显密经论。任密宗学院翁则师和医学院法台3年。后任开塔寺、群科噶赛尔寺法台。任拉卜楞寺堪布1年。
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四十五任堪布。藏族。生于桑云滩边钦地方。由贡塘·嘉贝样认定迎入拉卜楞寺坐床,剃度出家,授具足戒,学习显密经论。任密宗学院翁则师和医学院法台3年。后任开塔寺、群科噶赛尔寺法台。任拉卜楞寺堪布1年。
?—1195金大臣。泰州(治今吉林洮安东)人。奚族(一说女真)伯德氏。正隆五年(1160),充护卫,授曷鲁碗群牧副使。复召为护卫十人长,累迁复州刺史。明昌(1190—1196)初,任西北路副招讨,历秦
见“太石”(272页)。
1781—1848清代著名史地学家。字星伯。汉族。原籍浙江上虞(今上虞县东南丰惠镇)。后随父仕于大兴(今北京),遂定居。嘉庆十年(1805)进士,授编修。十五年(1810),督学湖南,任宝庆府(今邵阳
古河流名。①今湖北省西部长江支流清江及其上源小河之古称。出自巴郡鱼腹县:“水色清,照十丈,分沙石。蜀人见澄清,因名清江”(《水经》)。相传昔巴人廪君浮此水射杀盐神。 ②今湖北省中部汉水支流蛮河。昔东晋
1634—1695清朝将领。又作郎谈。满洲正白旗人。瓜尔佳氏,内大臣武拜之子。年14任三等侍卫。顺治六年(1649),迁二等侍卫。大同总兵姜挐叛,奏命随端重郡王博洛讨之,以功进一等侍卫。八年(1651
古水名。所指众说不一,主要有四说:或认为是嫩江下游西岸支流绰尔河;一说是嫩江中游支流阿伦河;有说是阿伦河南之音河;旧说为济沁河。南北朝时,从东北重镇和龙(今辽宁朝阳市)入室韦族境途经此水。
见“斡勒”(2424页)。
金代女真语,汉意为“釜”金代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
旧时西藏地方法典之一。在五世达赖第一任第巴索南饶登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删去“英雄猛虎法”和“狐皮惩怯法”两条而成,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参见“拉孜”(13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