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岷
清朝大臣。满洲正蓝旗人。纳喇氏。先世居辉发。礼部尚书恩国泰之孙,都统那敏之子。康熙十一年(1672),由笔帖式授户部主事,迁本部员外郎。雍正元年(1723),擢内阁学士兼署工部侍郎,继授山西巡抚,奉命赈恤山西饥民,查补亏空。奏准将查出钱粮亏空之官员,一律革职严查。又奏准山西各营官兵月粮折给银两。二年,疏请在山西实行耗羡归公,所征银两部分弥补钱粮亏空,余者分给各官养廉,并兼充办公费用。雍正帝当即采纳,通令全国次第推行。三年,以病乞假,命解任回旗调理。后以庇护允禟获罪,革职。十二年九月,卒。
清朝大臣。满洲正蓝旗人。纳喇氏。先世居辉发。礼部尚书恩国泰之孙,都统那敏之子。康熙十一年(1672),由笔帖式授户部主事,迁本部员外郎。雍正元年(1723),擢内阁学士兼署工部侍郎,继授山西巡抚,奉命赈恤山西饥民,查补亏空。奏准将查出钱粮亏空之官员,一律革职严查。又奏准山西各营官兵月粮折给银两。二年,疏请在山西实行耗羡归公,所征银两部分弥补钱粮亏空,余者分给各官养廉,并兼充办公费用。雍正帝当即采纳,通令全国次第推行。三年,以病乞假,命解任回旗调理。后以庇护允禟获罪,革职。十二年九月,卒。
蒙藏贵族随身佩带装置佛像的用具。所装为护身佛像,挂在胸前,用以“驱邪”和祈求“佛佑”。蒙古佛教信徒往往在胸前佩带之。
又作:“耶律伊都之叛”。辽末由统治者内部斗争引起的反叛事件。余覩(亦作余睹、余笃、余都姑,清代史家改写为伊都),即耶律余覩,天祚帝时戚臣,为天祚帝文妃萧瑟瑟的妹夫。天庆年间(1111—1120)为金吾
?—1681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马佳(即富察)氏。字麟洲。世居绥芬。顺治二年(1645)至九年(1652),任职于内三院。十二年(1655),擢刑部尚书。坐事削职。康熙帝即位后,授正黄旗满洲都统。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五年(1407)正月所设之甫门河卫作佛尔们或佛称们河卫。
参见“高罗衣起义”(1919页)。
1838—1854清代蒙古佛教(喇嘛教)僧人。内蒙古乌拉特旗广觉寺活佛。幼名丹增热西。蒙古族。道光十六年(1836)对音库尔呼图克图二世圆寂,二十四年(1844)春,由广觉寺主事喇嘛寻访到两名转世幼童
见“纥突邻部”(945页)。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松藩卫,在今四川松潘西北境。洪武十四年(1381),明朝在其地置蜡匝族长官司,任命当地部落首领充长官,管理族部事务。详见“蜡匝簇长官司”(2452页)。
即“波路”(1516页)。
渤海王国置。为南京南海府所辖3州之一,领椒山、貂岭、澌泉、尖山、岩渊5县,州治故址今有人说为今朝鲜孟山东山城里。辽灭渤海后州废,其民被迁至今辽宁海城县附近,并5县为一,曰岩渊,置耀州(治所在今辽宁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