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名“黑瑶”。部分瑶族称谓。因服饰尚青而得名。原先散居于黔南荔波县各地,以狩猎为生,大约在明末清初辗转迁至荔波县东北30里的瑶麓。这里土地平畴,气候温和,在邻近布依族的影响下,逐渐定居下来转向农耕。
1714—1777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刀金宝之弟。雍正七年(1729),兄卒,诸子不才,清廷委其为宣慰使。乾隆三十年(1765),以孟艮土司兄弟不和,
彝语音译。意为土地出租者不供应种子,佃种者交纳粮食产量的1/3为地租。旧时流行于四川凉山美姑巴普、三河以达地区彝族奴隶社会中的一种剥削制度。属于实物地租活租,多实行于高山轮歇地,休耕期间不纳租。出租者
即“广开土王”(133页)。
清代驿站名。内蒙古至古北口驿道上的蒙古站。位于英金河支流希尔哈河右岸。在赤峰西南,围场东北,距默尔沟站100里,至阿木沟站60里。
见“西南丝道”(704页)。
土家族婚姻习俗。每逢一年一度女儿盛会时,青年男女身着盛装,聚集赶场,寻觅意中人。因女子参加者众,故名。盛行于湖北恩施、鹤峰、宣恩三县相邻地区。集会日期各地不同,有农历五月初三,七月十二或八月十五之别。
见“碎叶水”(2351页)。
十六国时期西秦都城。见“苑川”(1343页)。
旧时存在于西藏门巴族部分地区的佣人。主要来源于破产或欠债的※差米、※如米和孤儿。无独立经济。多单身在宗本(相当内地县官)、措本(相当内地区、乡长)和富裕差米家做家务和田间劳动,吃穿由主人供给。但原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