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钁里
见“东钁里”(513页)。
见“东钁里”(513页)。
渤海人。先世于渤海国亡后被移居东京(今辽宁辽阳市)。仕辽。天庆四年(1114),驻防宁江州(治今吉林省扶余县东古头城子)。阿骨打攻克宁江州城,被俘。获释后,返东京辽阳。六年正月,从高永昌据东京反辽。是
①即“高模翰”(1917页)。 ②金朝官员。一名檀朵,渤海族遗裔。先世在渤海国亡后被辽迁居澄州析木县(治今辽宁海城县)。年19岁从军为蒲辇(五十夫长)。以善战,被金将完颜宗弼召置左右。从破汴京(今河南
亦作赛斐。满语音译,汉称木匙或木匕。东北满族及其他民族所普遍使用的一种食具。《三朝北盟会编》卷4有金代女真人使用此食具的记载。长约4寸,上锐下丰,削木而成,燎以火,曲其柄,佩于带上,用以代箸。
1833—1862清咸同年间侗族农民起义首领。又名姜应芳。贵州天柱县织云乡坌溪寨人。出身贫苦农民家庭,7岁时父亲因无力缴纳皇粮入狱,迫害致死。祖父和母亲亦因无力偿还地主债务,惨遭毒打身亡。故自幼对官吏
准噶尔地区山名。又作库陇癸鄂拉。位于伊犁河北前苏联哈萨克共和国境内)。准噶尔语,意谓山径多寒,原为准噶尔部驻牧地。乾隆二十三年(1758),阿睦尔撒纳余党喀拉沁鄂拓克宰桑昂克图、多果鲁特宰桑布库图、噶
见“栏子马”(1577页)。
见“弗思木卫”(670页)。
彝语音译。意为孤独的奴隶。旧时四川凉山雷波一带彝族对一种单身奴隶的称呼。系由从外地抢劫而来的汉族或其他民族成员构成。住在主子家中,一年到头无休止地为主子劳动,如田间生产,放牧牛羊,家内杂役等,毫无人身
新疆塔吉克族吹奏乐器之一。又名“那艺”。塔吉克语,意为“鹰笛”。以鹰翅膀骨制成,长约20厘米,直径约1.5厘米,无簧和哨咀,下半部有3个发音孔,竖吹。每逢婚礼、欢会或节庆时,都要吹鹰笛奏呜曲。塔吉克族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作玉孜伯克、羽滋伯克。维吾尔族语,意为百户长。职司征收百户范围的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