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古只
见“穴骨只”(630页)。
见“穴骨只”(630页)。
渤海王国置。为上京龙泉府龙州附郭县,县治故址在今黑龙江省宁安县西南渤海镇。辽灭渤海后,其民大部分被迁至今吉林省农安县一带,辽将其与丰水、扶罗县合并,置迁民县统之。渤海大彝震咸和十八年(日本仁明天皇嘉祥
波斯语音译。又译为“阿衡”、“阿洪”、“阿浑”等。原意为“教师”。在通用于波斯语的穆斯林中,是对伊斯兰教学者或教师的尊称。在中国为伊斯兰教宗教职业者的通称。常有教长、宗教首领、掌教之意。一般主持清真寺
?—1731清代蒙古王公。苏尼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后裔,郡王※萨穆扎第五子。康熙三十七年(1698),袭札萨克多罗郡王。三十八年,以追击察哈尔部之巴尔呼逃众,受嘉赏。五十五年(171
辽代官名。契丹语音,“侍中”之意。会同元年(938),始在诸宫院、群牧司和遥辇帐置此官。
明代东海女真的一支。又作恰拉、奇雅喀喇、恰喀尔、乌德赫、乌得挨、乌德盖。乌德赫,满语意为“林中人”。居今乌苏里江以东科尔玛河、斯维特拉亚河、萨马尔加河、伊瞒河、瓦卡河、毕金河、霍尔河等诸河沿岸。以渔猎
即“高升泰”(1916页)。
清驻藏大臣代表清朝廷行使西藏地方管理权的行政机关。衙门组织,按乾隆五十八年(1793)《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规定,驻藏大臣下设章京1人,由理藩院员外郎或主事充任;笔帖式1—2人,办理满、汉文书翻
?—1483明宪宗朝太监。广西桂平县人。瑶族。成化初年(1465),两广总督韩雍镇压大藤峡瑶民起义时被虏,因年幼。送至昭德宫侍奉万贵妃,后升迁御马监太监。为人狡黠,善奉迎,深得宪宗青睐,被密派伺察宫内
见“阿史那土门”(1231页)。
唐末吉州土官。吉州(今江西吉安)庐陵赤石洞蛮首领。曾为胥吏,因蓄有大志,辞职归农,在家乡王岭山破家鬻产,打造刀枪,制作甲胄,与兄弟倡率义师,以自卫乡里为名,招收武勇之士500余人。立偏裨,设号令,雄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