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回回教门”,或简称回教。是中国对伊斯兰教的古称之一。最早见于明初回回人马欢著《瀛涯胜览》一书。自宋以来,汉文史籍中,多用回回一词泛称国内外信仰伊斯兰教的人、民族或国家,因而伊斯兰教也习称为“回回
西夏文书用语。卖地、典当、借贷立契约文书时的见证人。立文约时在此名义下署名、画押。
元代乌思藏地区万户之一。又作达万户、达垅巴万户,《元史》作思答笼剌万户。世祖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命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释教及吐蕃事务。二十五年(128
1372—?藏传佛教萨迦派僧人,故又称萨迦巴索南坚赞。藏族。生于夏鲁康萨。8岁既晓佛典,并广读经论。17岁随索南查巴及贝甸僧格出家,取名索南坚赞贝桑波。及长,从布顿仁钦珠(即布顿大师)、杰赛托梅桑波、
见“卜言兔”(19页)。
古水名。又作牂牁江。流经云南、贵州、广西、广东四省,包括南北盘江、红水河、黔江、浔江和西江、番禺江,长约2000余里。古※夜郎国在此流域之上游。明清以来,考释此江方位而以其相当于今之某水者有都江或沅水
1743—1796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刀绍文第四子。缅军入侵车里,兄宣慰使※刀维屏携家出逃,被挟同行,后回归,因曾有投河守节之举,且知奉法畏罪,获从
契丹地方官署名。掌管南京道(治所在今北京)财政。置官有:三司使、知三司使事、知三司事、三司副使、同知三司使事等。属南面京官。《辽史·百官志》称:“四京随宜设官,为制不一。”契丹三司与中原不同,不主全国
傣语音译,“波”意为“父”或“长者”,“朗”含有“绳索”或“捆绑”之意,即专以绳索束缚他人的长官。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封建领主召片领及召勐派往下属辖区负责督察工作的特使。大多由领主的家臣或亲属充任,故当
即“奥屯襄”(22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