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
县名。其地居有苗、水、侗、瑶等族。隋以前与贵州独山县为夜郎之毋敛地。唐为环州属地。宋属融州,后置州。元降为县。旋复为州,属庆远南丹溪洞等处军民安抚司。明洪武元年(1368),省州入思恩县。十七年(1384),复置荔波县,属庆远府。正统十三年(1448),改属南丹州。成化十二年(1476),复隶庆远府。正德元年(1506),改属河池州。清顺治十七年(1660),迁于方村埲峨岭,筑土垣,是为今城。雍正十年(1732),划入贵州,属都匀府。乾隆二年(1737),于城相连地建石城。
县名。其地居有苗、水、侗、瑶等族。隋以前与贵州独山县为夜郎之毋敛地。唐为环州属地。宋属融州,后置州。元降为县。旋复为州,属庆远南丹溪洞等处军民安抚司。明洪武元年(1368),省州入思恩县。十七年(1384),复置荔波县,属庆远府。正统十三年(1448),改属南丹州。成化十二年(1476),复隶庆远府。正德元年(1506),改属河池州。清顺治十七年(1660),迁于方村埲峨岭,筑土垣,是为今城。雍正十年(1732),划入贵州,属都匀府。乾隆二年(1737),于城相连地建石城。
见“硕德八剌”(2029页)。
民国时期新疆省财政厅(司)发行的货币。 ①民国二年(1913)至民国四年(1915),在省会迪化(今乌鲁木齐)印制的大龙票(又称新票、省票),面额为红钱400文(主币),流通于新疆迪化、伊犁、阿克苏道
满语音译。全称“额者库哈番”,即清代“主事”一职。顺治(1644—1661)间,沿明制设六部主事,有堂主事、司主事之分,前者例以满洲笔帖式补授,后者互用满、汉人,皆正六品,5年俸满。刑部十八司主事,分
清初额驸。亦作阔里哈。赫哲族。原东海呼尔哈部人,姓葛依克勒氏。世居德新(红土崖),赫哲巨族之一。后金天聪二年(1628),祖达尔汉归附皇太极,授额驸,为呼尔哈河二十二部总部长。后封固伦达,并从征山东。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仅见于《新唐书》,为高句骊国十二级“大官”中的第十级。位于※“小使者”之下,“先人”之上(《北史》、《周书》所列之十二级大官中不见此称)。与诸官分掌内外诸事。
西域古国名。位于今新疆巴里坤湖附近。西汉武帝(前141—前87年在位)时有户100,口1100余,兵334。国王之下设辅国侯、将、左右都尉、译长各1人。汉初为匈奴右部地。宣帝神爵二年(前60),汉破姑
东汉时烧当羌首领。※滇吾之子。初随父起兵反汉。东汉永平二年(公元59),与父降汉。同年,父死,嗣立。以父降汉,入居塞内,谨慎自守。后与部落共居于安定郡(治所在今甘肃镇原县东南)。死后子东号立。
明郑时期在台湾所设“香界”。亦称“红线”。郑成功把荷兰殖民者逐出台湾后,大陆人民移居台湾日增,不断深入内山高山族地区侵垦,屡遭“番害”。永历年间后期,下令以土筑短垣为番界,土垣如卧牛,上砌红砖,故名。
明末喀尔喀蒙古法典。1970年以普日来为首的“苏蒙考古学调查队”,在蒙古国肯特山麓布尔根地方答兴齐楞苏木一佛塔中发现一些法律文书,以蒙文书写于白桦树皮上,长10厘米,宽14厘米,左端装订成册,包括18
现仅见铸有契丹大字的银币。1977年5月于辽上京(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南)遗址处发现,现藏该旗博物馆。圆形方孔,直径4厘米,正面铸契丹大字4字,一说意“天朝万顺”;背面刻契丹大字8字,两字一组,为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