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中之戎
古族名。见“骊戎”(1970页)。
古族名。见“骊戎”(1970页)。
西夏官位。系皇帝之师。西夏文《官阶封号表》中为师位之一。在诸王位之下,中书、枢密位之上,与上等司等位。参见“官阶封号表”(1532页)。
壮、布依、瑶等民族古老的收割工具。亦称禾剪、摘刀、手捻刀。壮语称“特苡”。由远古石、蚌、竹、木片割穗工具演变而来。在手掌可握的半月形木片上,嵌一块长3厘米,宽约1厘米的铁片作刃,用来逐根逐穗地剪断稻秆
清加强统治青海蒙古之条款。雍正二年(1724),青海蒙古和硕特部罗卜藏丹津之乱平定后,抚远大将军年羹尧奏准施行。主要内容有6方面:一、不准青海蒙古人自称盟长,并扰累番众。二、不准和硕特部兼并喀尔喀、辉
见“据曲”(2039页)。
唐代南诏除蟒英雄。白族先民。叶榆(今云南大理)绿桃村石匠(或作铁匠、牧羊人、农民等)。始载于《白古通纪》,后为《南诏野史》、《滇云历年传》、万历《云南通志》、《滇略》、《僰古通纪浅述》和各种方志转述,
即“必兰纳识里”(633页)。
见“赛里舍”(2468页)。
唐吐蕃政权所辖五个军政单位之总称。“如”藏语音译,意为“翼”。7世纪,松赞干布赞普仿唐府兵制创设,将吐蕃分为五大军政区,即伍如、约如、叶如、如拉及苏毗如(即孙波如)。各有固定辖区:伍如即中央翼,以拉萨
亦称契汗、唾契汗。魏晋南北朝时期河西鲜卑之一支。初为部落名,后以为氏。居罗川(今青海湖东),与罗川北之鲜卑乙弗部相近,风俗也同,其地多狼。早在南凉秃发乌孤继立前,即臣属于秃发鲜卑。南朝刘宋永初二年(西
见“撒八”(24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