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温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苏完河卫。永乐四年(1406)二月,与塔鲁木等三卫同时设立。十月,其地首领府剌出、哈剌罕等来朝贡马,以府剌出为指挥使,哈刺罕为指挥同知,余为千百户镇抚,赐钞币。辖有今黑龙江省呼裕尔河南支双阳河流域。与兀良哈三卫相近。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苏完河卫。永乐四年(1406)二月,与塔鲁木等三卫同时设立。十月,其地首领府剌出、哈剌罕等来朝贡马,以府剌出为指挥使,哈刺罕为指挥同知,余为千百户镇抚,赐钞币。辖有今黑龙江省呼裕尔河南支双阳河流域。与兀良哈三卫相近。
土司名。明万历十三年(1585),析孟定御夷府地置,仍隶孟定府。辖境包括今耿马、沧源和双江等地,居住有傣、佤、拉祜、汉等民族。清初称宣抚司,隶永昌府,乾隆时(1736—1795)改隶顺宁府,光绪(18
拉祜语音译,意为“借种”。解放前云南澜沧县拉祜族地区对借地耕种的称谓。借种的耕地一般只局限于旱地,很少借种水田。解放前大部分旱地虽然已从寨公有转化为个体长期占有和私有,再不能随便开种,但旱地的买卖与租
见“大员”(76页)。
也称区田法。即把物种在带状低畦或方形浅穴小区内的一种耕作法。此法早在战国时就出现,汉时有所发展。前秦建元七年(371),苻坚以境内干旱,教百姓区种之法,以蓄水保墒,并在区内深耕细作,集中施肥、灌水,适
见“萧匹敌”(1992页)。
书名。明袁彬撰。1卷。彬。字文质,江西新昌(治今宜丰县)人。正统十四年(1449),瓦剌也先南扰,时宦官王振擅权,挟英宗北征。彬以锦衣卫校尉扈驾从征。“土木之役”与英宗同被瓦剌军所俘,随侍左右,次年,
见“忙哥帖木儿”(88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作玉孜伯克、羽滋伯克。维吾尔族语,意为百户长。职司征收百户范围的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书名。明王在晋(字明初,今江苏太仓人)撰。17卷。天启二年(1622)三月,作者任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代熊廷弼经略辽东,后坐罪归籍,于崇祯十一年(1638)撰成此书。记事起万历四十六年(1618)四
见“真相台吉”(18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