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尔河卫
见“蜀河卫”(2360页)。
见“蜀河卫”(2360页)。
?—1311元朝将领。蒙古札剌儿氏。※唆都子。至元五年(1268),随都元帅阿术攻宋襄阳,以功充管军总把。十一年后,隶丞相伯颜,为知印。从破郢州、沙洋、新城、江州、太平州,加进义校尉,攻丹阳、吕城,破
即“阿旺罗桑曲旦”(1244页)。
畲族地区设置官员名,又称“官”。明朝于闽、粤交界的畲族地区设置土官,用以管理畲民,征收赋税。因史书上对畲、瑶民族的记载,往往混淆,或称畲族为瑶族,对畲区官吏称为“抚瑶土
?—487北魏宗室。鲜卑拓跋氏。道武帝※拓跋珪孙,阳平王※拓跋熙次子。始光四年(427),其叔广平王连卒,无子嗣。从兄弟太武帝焘封其为南平王,以继连后,并加平西将军。善骑射,深受焘赏识,常引侍左右。后
壮族、布依族旧时育儿习俗。流行于广西、贵州壮族、布依族地区。有的中老年得子,或幼儿多病,便问卜于巫婆,如巫婆认为此童“命薄”,命根不固,或父母“命克子女”,养不得儿子时,其父母便立即替儿子取个女儿的名
鄂温克索伦人氏族制度下的大家族组织。由同一父系祖先十代以内的成员组成,少则6—7户,多则11—12户。清末已由共同劳动、平均分配、共同占有财产,发展为公社生活和个体家庭占有牲畜和奴隶并存的组织。公社内
即“段实”(1694页)。
见“蒙古勒津”(2336页)。
参见“昂仁”(1412页)。
契丹王朝对治理汉人、渤海人民事制度的称呼。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沿袭汉官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