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夜餐
壮族婚俗。为女方家庭教育新娘的活动。流行于广西凌云、田林、百色等地。婚礼前夕,新娘梳妆打扮后,端坐正堂,由家中女长辈及年轻姑娘陪坐。新娘先接受父母端给的一碗饭,饭里藏着金银首饰,由新娘吃饭时自取。再由女长辈唱“晚餐歌”,父母唱“嫁女谣”,内容都是教育新娘出阁之后要牢记父母养育之恩、孝顺公婆、夫妻相爱等语。歌谣格式也是采取“勒脚歌”和“勒脚欢”的形式。父母唱完后共进晚餐,新娘在席上边吃边听父母及长辈们讲述在婚礼中及出嫁后各种场合应该注意的事项。
壮族婚俗。为女方家庭教育新娘的活动。流行于广西凌云、田林、百色等地。婚礼前夕,新娘梳妆打扮后,端坐正堂,由家中女长辈及年轻姑娘陪坐。新娘先接受父母端给的一碗饭,饭里藏着金银首饰,由新娘吃饭时自取。再由女长辈唱“晚餐歌”,父母唱“嫁女谣”,内容都是教育新娘出阁之后要牢记父母养育之恩、孝顺公婆、夫妻相爱等语。歌谣格式也是采取“勒脚歌”和“勒脚欢”的形式。父母唱完后共进晚餐,新娘在席上边吃边听父母及长辈们讲述在婚礼中及出嫁后各种场合应该注意的事项。
?—1910清朝大臣。字梦琴。蒙古正黄旗人。卓特氏。大学士※富俊之孙,驻藏大臣※升泰之弟。初为监生。同治四年(1865),考取额外蒙古协修官。光绪二十一年(1895),官江苏常州知府。二十七年(190
金代早期官名。女真语音译。“国论”意为“国”, “勃极烈”意为“官长”,合为“国家级的官长”之意。在勃极烈系列中是级别较高者,仅次于都勃极烈和谙版勃极烈。《金史·国语解》谓:“尊礼优崇得自由者。”类似
行政区划名。清置。以州北有酉阳山得名。元置州,治所在今四川酉阳县。明先后改为宣抚司、宣慰司,属重庆府。清顺治(1644—1661)初,因明制。雍正十二年(1734),与黔江、彭水2县合置黔彭直隶厅。十
赫哲族妇女旧时上衣的一种。赫哲语音译,意为妇女的鱼皮上衣。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式同今妇女便服上衣,但袖子肥而短,无衣领,领口、袖口和衣边绣有花纹。青年妇女穿的,以染成各种颜色的皮条剪成
见“祭索罗杆”(2089页)。
见“石虎”(445页)。
南北朝时期鲜卑薛干部首领。《晋书·赫连勃勃载记》作“他斗伏”,一说即《魏书·薛野䐗传》之“达头”。原居于三城(在今陕西延安市东南)。北魏登国六年(391),铁弗匈奴首领刘卫辰败亡后,率部
珞巴族巴达姆部落方言音译,旧时为求取牲畜兴旺而举行的宗教仪式。流行于西藏自治区墨脱县以南的珞瑜地方。在夏收庄稼作最后一次除草前,凡有牛的人户,都把牛从丛林中赶回来,绑在房前庭院的木桩上,杀鸡宰猪,向守
见“苻健”(1342页)。
?—1650清初将领。蒙古族。世居嘉叟儿地方。崇德二年(1637),随睿亲王多尔衮征明,同噶尔玛击败劫营之敌兵。六年(1641),复败松山明军兵。七年,再败来犯之明经略洪承畴骑兵。顺治元年(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