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篓瑶
见“布努”(462页)。
见“布努”(462页)。
元代傣族土司。元中统(1260—1264)初内附。至元十三年(1276)置路。地在柔远路正西,东隔麓川。治所即今云南德宏州盈江县东北旧城。,隶金齿宣抚司,为金齿六路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
土家族祭祖典礼。土家语称“舍巴”。盛行于酉水流域土家族地区。每逢过※“赶年”,于农历正月初三至十五日举行。一般设在摆手堂、土王庙或三抚宫等场地,供族人活动。先举行敬奉仪式,由巫师(土家语称“梯玛”)主
清代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号都尔格齐诺颜。博尔济吉特氏。哈尼诺颜洪果尔第三子。原驻牧伊犁河流域。清崇德元年(1636),遣兵参加对青海和西藏的远征。40年代初,多次遣使献贡于清。崇德五年(1640)
见“西域闻见录”(711页)。
古水名。初见于《汉书·地理志》,在高句骊县境内。所指历来众说不一:或说为赫尔苏河(亦称外辽河,即今东辽河);一说是辉发河及其流入后之松花江;有说为辉发河支流柳河;亦有说在辽宁金县境内,今通说为辽宁新宾
即“完颜奴申”(1151页)。
明代东蒙古阿苏特、永谢布两部领主。又作鄂卜锡衮青台吉,简称青台吉,汉文史籍译作五八山只台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子,古实哈屯生。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击败右翼异姓领主、统一蒙古后,分封诸子,受封
州名。唐武德五年(622),析珠崖郡地置。治所在义伦,辖义伦、昌化、感恩、富罗县地。天宝元年(742),改为昌化郡。乾元元年(758),复为儋州。宋熙宁六年(1073),改为昌化军。南宋绍兴六年(11
独龙语音译,意为“借地”。解放前云南贡山独龙族借用别人土地耕种的称谓。当地实行刀耕火种,一些农户由于劳力不足,所垦耕地不够耕种,或因砍烧林地不及时,以及所砍林地轮歇不过来,可以向本家族成员或亲朋借地,
称谓名。契丹语音译。《辽史·国语解》谓“阿主,父祖称”。引申为一种尊称,如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少年时作战屡胜,曾被契丹人尊称为“阿主沙里(沙里,‘郎君’之意)”,即“郎君小祖宗”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