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律洪道
见“耶律和鲁斡”(1326页)。
见“耶律和鲁斡”(1326页)。
契丹语,意“提认天子”。一作“列阿骨蜡”。辽道宗清宁四年(宋仁宗嘉祐三年,1058),宋吏王易使契丹,时遇契丹行※柴册礼,见“九人假作戎主,不许别人知觉”,“分投各入一帐”,“每帐前有契丹大人一员,各
见“把林台吉”(1062页)。
?—394十六国时期前秦末代国君。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东南)氐人。※苻登长子。太初元年(386),登即帝位后,立为太子。九年(394)春,登乘后秦姚苌新亡,率众东征时,受命守胡空堡(今陕西彬县西南)。
见“速黑忒”(1840页)。
?—1111辽道宗朝大臣。名又记作挞不也。契丹族。皇族仲父房之后。善击鞠,获道宗宠。咸雍初年,补祗候郎君。党附权臣南院枢密使耶律乙辛,成心腹,内外皆畏之。大康三年(1077),乙辛诬太子耶律濬谋废立,
书名。全名《天方典礼择要解》。清代回族学者※刘智撰。成书于康熙年间(1662—1722)。20卷。前附《采辑经书目》82种。内容分两大部分:前4卷,以《原教篇》开宗,简介伊斯兰教的历史和道统,以阐述“
清代八旗组织基本单位和首领名。顺治十七年(1660),清廷正式规定八旗的基本单位※牛录,以及该单位首领牛录章京(前称※牛录额真)的汉文名称,俱称为佐领。雍正四年(1726),颁给佐领图记以作文移印信。
见“遥里”(2370页)。
见“王廅”(202页)。
契丹王朝中央官署。又称“契丹南枢密院”。《辽史·百官志》称:契丹官制特点,“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侍汉人。”“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因俗而治,得其宜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