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边
见“柳条边”(1576页)。
见“柳条边”(1576页)。
1886—1957蒙古语音译,又译“札撒黑”、“札萨”。《元朝秘史》释为“法度”、“军法”,即“法令”、“法律”之意。宋嘉泰二年(1202),蒙古部始有扎撒。开禧二年(1206),蒙古建国后,渐趋完善
旧时四川甘孜藏族地区的一个社会等级。即没有领种差地的无地户。有原来即无土地者,亦有差户失去土地地位下降或外地流落而至者。大都靠当雇工或经营小商、小手工业为生。除少部分外,依法不负担差役、粮赋。经济上受
环州起义首领区正辞的封爵。参见“环州起义”(1277页)。
封爵名。唐龙朔三年(663),吐谷浑为吐蕃所败,其王※诺曷钵与唐弘化公主率众逃凉州(今甘肃武威)。乾封元年(666),高宗首次以此爵号封吐谷浑王诺曷钵。贞元十四年(798),唐灵州节度副使(一作朔方节
即“羌娜”(1140页)。
见“昆憨”(1409页)。
见“仇由”(320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阿尔泰军台所经,东接达里冈爱牧马场界,西至西尼察鄂博接本部左翼后旗界,南接四子部落旗界,北至巴噶哈台接本部左翼后旗及左翼中左旗界。有佐领14。会盟于汗阿林盟。康熙二十七年(16
1526—1615明代辽东名将。字汝契。朝鲜族。铁岭(今辽宁铁岭)人。家贫,40岁仍为诸生。后为辽东御史器重,资其入京,后袭铁岭卫指挥佥事世职,积功为险山参将。明隆庆元年(1567),以抗蒙古土蛮侵扰
清代宗室庄田中的全分粮庄。整庄、半庄的区分标准,历有不同。顺治二年(1645),以每庄420亩至720亩为大庄,240亩至360亩为半庄。康熙八年(1669),分编大庄为4等,规定每隔10年编定其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