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昆
哈萨克民间财产刑基本习惯单位。即100匹马、两个仆人、两只骆驼、两套甲胄为一昆。也有以羊1000只或马200匹(一说300匹)或骆驼100峰为一昆,并往往以罚九作为附加刑罚。如《西西伯利亚吉尔吉斯(指哈萨克)人法规》第137条规定:对第二次窃盗罚半个昆,对第三次窃盗者罚全昆或处死。第132条规定:凡夜间闯进屋内并抢劫者,则大抢须罚27头(三九)牲口,小抢须罚9头(一九)牲口;如抢劫进行中杀害人者,须赔一个半昆;如有人沿途杀人并将尸体留在草原上,则须赔两个半昆罚金。
哈萨克民间财产刑基本习惯单位。即100匹马、两个仆人、两只骆驼、两套甲胄为一昆。也有以羊1000只或马200匹(一说300匹)或骆驼100峰为一昆,并往往以罚九作为附加刑罚。如《西西伯利亚吉尔吉斯(指哈萨克)人法规》第137条规定:对第二次窃盗罚半个昆,对第三次窃盗者罚全昆或处死。第132条规定:凡夜间闯进屋内并抢劫者,则大抢须罚27头(三九)牲口,小抢须罚9头(一九)牲口;如抢劫进行中杀害人者,须赔一个半昆;如有人沿途杀人并将尸体留在草原上,则须赔两个半昆罚金。
见“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五世”(1861页)。
亦作敖包、脑包,蒙古语音译,意为“堆子”。始见于清代,又称“封包”。遍布内蒙古、青海、西藏、新疆等地。多以石块或沙土堆积而成,也有以柳条围筑,中填沙土。一般呈圆包状或圆顶方形基座,内埋有铜佛像或金属利
1847—1876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同治三年(傣历1226年,1864),往游缅甸阿瓦,五年(1866)方回,继车里军民宣慰使职。至十三年(1874)得清廷批准,
书名。清西清(满洲镶蓝旗人,字研斋)撰。8卷。嘉庆十五年(1810)成书。初刻于光绪二十年(1894)。作者精通满汉文字,嘉庆十一年(1806)自北京抵齐齐哈尔,任将军衙门银库主事兼齐齐哈尔义学教习,
旧时西藏墨脱宗门巴族地区农奴等级之一。相当于藏区的差巴。约占全宗(相当内地县)农户的92%,是农奴阶级的主体,差和乌拉的主要承担者。领种一定数量的差地,享有对村社公有土地※基萨的使用权。人身依附领主。
女真文字符牌。1976年出土于原苏联滨海地区苏昌城以北赛加古城155号遗址。银质。圆角长方形。长22厘米,宽6.5厘米。上端有一圆孔系穿。牌上女真字为空心楷体,首字为御押,正文分3组,共5字,意为“国
敦煌吐蕃藏文文献。见《敦煌吐蕃文献选》伯字1086号卷子。全卷7行。系丝棉部落民间土地买卖契约。内容是:“猪年夏,丝绵部李铁增兄弟之房屋地与王冈兴(地)相连,冈兴兄弟从铁增兄弟处购得(此地)之价是青稞
清前期鄂温克族部落头人。清崇德年间(1636—1643)至康熙二十年(1681),清政府陆续编鄂温克旗、佐。康熙六年(1667),清政府按八旗制,将其属下2134名壮丁,按原有氏族,编为29个佐领。康
唐、渤海、辽、金各自所置五京的合称。①唐至德二年(757)改西京京兆府为中京,以风翔府为西京,以成都府为南京,合原有东京河南府、北京太原府共为五京。 ②渤海国自大仁秀(818—830)建元定都始,先后
?—1445明朝将领。字景高。祖籍安徽定远县。回族。初为府军左卫指挥佥事。曾随父南征,因功擢至右都督。正统四年(1439)征麓川。以征缅甸功,留镇云南。喜与文士交往,曾将官云南及谪戍者之诗辑为《沧海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