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远清丈局
旧官署名。1926年春,由晋系军阀绥远都统商震设置,隶属绥远都统衙门政务厅,主管重新丈放夹荒、余荒土地,发放土地执照等项事务。实际以清丈、发照为名,肆意索取发照费、清丈费,增加群众负担,并乘机掠夺牧民的草场,将蒙民的户口地通过注册,列为官田,由此激起蒙汉人民的反对。1927年三月,在归绥(今呼和浩特)旧城南“孤魂滩”举行群众大会,掀起反清丈斗争,在蒙汉人民的强烈抗议下,被迫取消土地执照费,机构亦随之撤销。
旧官署名。1926年春,由晋系军阀绥远都统商震设置,隶属绥远都统衙门政务厅,主管重新丈放夹荒、余荒土地,发放土地执照等项事务。实际以清丈、发照为名,肆意索取发照费、清丈费,增加群众负担,并乘机掠夺牧民的草场,将蒙民的户口地通过注册,列为官田,由此激起蒙汉人民的反对。1927年三月,在归绥(今呼和浩特)旧城南“孤魂滩”举行群众大会,掀起反清丈斗争,在蒙汉人民的强烈抗议下,被迫取消土地执照费,机构亦随之撤销。
即“昃勃极烈”(1408页)。
见“拔也古”(1363页)。
见“耶律倍”(1303页)。
?—735唐代契丹部落联盟军事首领。一作可突干。出自大贺氏族。统领兵马,悍而有谋,得众心。契丹附唐后,受唐封静析军副使。时契丹军权渐显,屡废联盟首领。开元八年(720),谋废首领娑固,娑固力单,引唐兵
见“特木尔巴根”(1875页)。
见“耶律神独斡”(1327页)。
见“和硕特前头旗”(1451页)。
①蒙古语音译。又作“得木齐”,意为“监督官”、“检察官”、“保管人”等。在准噶尔,为鄂拓克官员。管理40户至100—200户不等。佐※达鲁噶管理鄂拓克事务,有下达命令、征收租税、保护民生、介绍婚姻等责
即“完颜昂”(1144页)。
世职官名。清代列帝的侍卫官。顺治间(1644—1661)置,于散秩勋旧及后裔内奉特旨恩授,随时宜而增设,无定员,秩视二品。其制如康熙七年(1668)定,恩格德尔额驸、巴克贝勒之归附先诸蒙古人,令其后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