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巴
见“最玛”(2221页)。
见“最玛”(2221页)。
县名。位于贵州东北部。境内有土家、苗等民族散居。唐代置辰水县,属充州。宋属沅州。元置省溪坝处军民长官司、后改为省溪坝场蛮夷长官司;又置提溪等处军民长官司、大万山苏葛办等处军民长官司,皆属思州安抚司。明
见“青阳先生文集”(1282页)。
见“花摆夷”(999页)。
书名。日本鸟居龙藏著。1903年出版。中译本由国立编译馆译。1936年商务印书馆出版。全书507页(附照片约百张余)。内容除第一章旅行日记,翻译本删去外,其余共9章,包括苗族语言、体格、风俗、服装、芦
书名。凌纯声、芮逸夫合著。全书477页(附图版72幅)。1939年成书。作者根据在湖南西部风凰、乾城(今吉首)、永绥(今花垣) 3县苗族地区进行实地调查所得的资料撰成此书。内容包括经济生活、家庭及婚丧
京语音译,意为“大家的山林”。京族对村寨公有山林称谓。解放前京族地区的山林多为村寨公有,由“翁村”(村长)派专人看管,主要作修建“哈亭”(安设神位和祖先牌位的地方)之用,村民不得随意砍伐。
清中叶以前青海西南藏族部落总称。一称青海所属四十司、阿里克等四十族。即蒙古尔津族、雍希叶布族、玉树族、噶尔布族、苏鲁克族、尼雅木错族、洞巴族、多伦尼托克安图族、阿萨克族、克列玉族、克阿永族、克叶尔济族
清代新疆地区名。维吾尔语“八城”之意。或称南八城。嘉庆(1796—1820)年间起,对塔里木盆地周围喀什噶尔(今喀什)、英吉沙尔(今英吉沙)、叶尔羌(今莎车)、和阗(今和田)、乌什、阿克苏、库车、喀喇
苗族契约。又称砍木缺。苗民典卖产业时,无文字契约。甲乙当事者请中人为证,取木用刀砍之成缺。中人授之甲或乙为契。缺之多寡,视典卖价之多寡而殊。由卖方砍木授于买方,以1缺为10,若用百金则砍10缺。
见“多布库尔路”(8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