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邻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拉林河卫。永乐四年(1406)置,在今吉林、黑龙江省松花江支流拉林河流域。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拉林河卫。永乐四年(1406)置,在今吉林、黑龙江省松花江支流拉林河流域。
19世纪藏族学者。青海民和县拉加村人。曾先后在拉萨及青海寺院中学习佛典,获色拉寺格西及大昭寺拉仁巴学位。曾任拉萨色拉寺讲经师,也曾在青海塔尔寺讲经传法。著有《格丹格言注释》,在藏族文学中占有重要地位。
490—589隋代佛教译经师。北天竺人。天保七年(556),至北齐邺都(故城在今河南临漳县四十里),受文宣帝厚遇。与昭玄大统法上等20余人一起译经,由法智及居士万天懿担任传语。后以北周废佛,着胡服脱逃
见“契胡”(1563页)。
明代青海第一座黄教寺院。亦称察卜齐雅勒庙。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首领※俺答汗为迎请索南嘉措(第三世达赖喇嘛)传教于蒙古,于万历二年(1574)命其子丙兔(炳图伊勒登)在青海察卜齐雅勒(亦译恰卜恰,今称共和)
清代在甘肃河州(今临夏)回、东乡、撒拉等民族聚居区推行的基层政权组织制度。清廷为了有效制止河州地区各族穆斯林的反抗斗争,加强统治,于康熙四十四年(1705)改明时“里甲制”为“会社制”。每会辖20到3
1660—1728清代青海古尔寺高僧,德庆寺之创建者。藏族。出生于森宝山下之曲察阳桑村。由五世达赖等确认为前世拉摩·洛哲嘉措之呼毕勒罕。从丹喜仓尊出家。12赴西藏,由五世达赖授沙弥戒。拜哲蚌寺郭芒扎仓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初见于《北史》,为高句骊国十二等级(《周书》加※“褥萨”为十三级)“大官”中的第九等。位于※“太大使者”,※“大使者”(汉魏史书中记载的高句骊国官名无此区分,仅名为※“使者”,为第七
苗族传统兵器。用铜铁之细砂,合以毒药,放入空筒内。战斗时可揭开筒盖,抛撒敌方。敌人遇砂中毒,即刻失明、搔痒,毒入体内,可致死亡。属苗族武术“神打”类,“神打”,有神助之意。湘西、黔东地带盛行。
元代通邮制度。是我国早期“排单”雏型。延祐五年(1318)十一月定,凡入递文书,由始发官司酌量地理远近,印贴“长引隔眼”于公文上,标明件数、发引时日,至各邮长所在,交递铺传递承接,即于隔眼上填写时刻,
明代湖广保靖州(治今湖南保靖县)土官。土家族。大喇巡检司土舍※彭惠子。承袭大喇巡检司土舍,协理司事。嘉靖三十五年(1556),应调随征浙江倭寇。次年,追剿倭寇至淮安梅口,纵火焚倭舟,获大胜,为国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