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昂
参见“德昂族”(2520页)。
参见“德昂族”(2520页)。
唐朝武臣。一说为鲜卑尉迟氏。本于阗王珪之长子。少嗣位。玄宗天宝(742—756)中,入朝贡名马、美玉,受玄宗嘉赏,妻以宗室女,授右威卫将军、毗沙府都督。西归后,与安西节度使高仙芝同击萨毗、播仙。以功加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号扈鲁玛台吉。博尔济吉特氏。青海和硕特部※固始汗弟布雅鄂特欢裔孙。世牧准噶尔额琳哈毕尔噶(今新疆依连哈比尔尕山)。清乾隆二十年(1755),迎降清军,授札萨克辅国公。二十二年(
前秦末主苻崇年号。394年,凡1年。
清代八旗佐领的名称之一。亦作轮管佐领。系由两姓或两姓以上所属人丁合编而成,佐领原非由一姓承袭,而是轮流执掌。《清通志》卷68载:“其户少丁稀,合编佐领,两三姓选为是官者,曰互管佐领”。互管佐领,八旗满
见“卜儿孩”(19页)。
1304—1352元朝大臣、史学家、诗人。字兼善,号白野。初名达普化(又作达溥化、达不华),元文宗赐今名。祖籍波斯(今伊朗)人。蒙古军西征时来华,世居白野山。因父宦台州(今浙江临海县),遂居其地。幼好
见“裴罗将军城”(2448页)。
见“普剌”(2289页)。
蒙古部名。清代青海土尔扈特人专称。首领为贝果鄂尔勒克第三子保兰阿噶勒琥、第四子莽海之裔。清崇德二年(1637)后移住。初隶青海和硕特部,与之错居。后以罗卜藏丹津反清,自为一部,别编旗分佐领。建4札萨克
蒙古习俗。凡蒙古人骑马,皆随身携带马鞭,其俗不得将其带入居室或指人,否则即被认为对主人蛮横和有敌意。亦不得以鞭打来袭的家犬,因此举被认为对主人的不敬。此俗由来已久,西方旅行家普兰诺·迦宾尼《蒙古行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