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勒
傣语音译,意为“剩余的田”。系指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村社按户平均分配后余下土地,其中也包括离寨的社员交回的份地。多租给寨内劳力较强的单户耕种,也有租给外寨人耕种的,由村社负责收租,租金用于村寨公共开支。
傣语音译,意为“剩余的田”。系指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村社按户平均分配后余下土地,其中也包括离寨的社员交回的份地。多租给寨内劳力较强的单户耕种,也有租给外寨人耕种的,由村社负责收租,租金用于村寨公共开支。
见“耶律滑哥”(1322页)。
见“中山王尚”(295页)。
蒙古国宗王。又译火忽。孛儿只斤氏。贵由汗幼子。封地于大名路,故世称大名王。元宪宗二年(1252),贵由皇后海迷失被赐死后,随母乃蛮真可敦主叶密立(今新疆额敏河附近)之皇后斡耳朵(帐殿)。中统(1260
船的一种。赫哲语音译。流行于今黑龙省赫哲族地区。各地称呼不一,内有“赫真”和“奇楞”等方言差别,此为赫真(抚运县下八岔地区)语;奇楞(勒得利以上地区)语称“古录般”,意为“木板快马子船”。出现于本世纪
明代诗人。字明山,云南永昌(今保山县)人。回族。贡生。工诗,作品多赞美祖国壮丽山川,令人读之如身临其境耳目一新。作品多佚,仅《滇南诗略》中部分收录。
明代蒙古人对白莲教徒的称呼。蒙古语音译。“毕兰”源于汉语“白莲”。嘉靖三十年(1551),大同左卫(今山西左云)白莲教首领萧芹、丘富、吕明镇等反明失败,率一批白莲教徒投东蒙古土默特部首领俺答汗,受重用
见“李从厚”(1027页)。【后唐武帝】 见“李克用”(1034页)。
晋及南朝所设治理“南蛮”之职官。始自晋武帝泰始年间(265—274),据《晋书》载:“武帝置南蛮校尉于襄阳”。后设置地点有所变化。有晋一代该职多由荆州刺史兼领,也有由郡守兼领或另委人充任。准于立府,下
见“皇族四帐”(1701页)。
旧时朝鲜族民间的互助组织。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始于17世纪中叶。按内容可分为农务契、婚姻契、治丧契、兴学契、石匠契等。农务契,是指组织缺乏劳力或耕牛的农民共同从事开荒整地、修渠灌溉、插秧除草等生产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