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巴部落
藏族部落名。在西藏索县境内。为哲蚌寺属部,由帕巴、尼巴、恰吾、索究、削巴、札仓诺玛等6个措哇组成。原属“霍尔王”,后供奉给五世达赖喇嘛阿旺罗桑嘉措,复由五世达赖转赐哲蚌寺。
藏族部落名。在西藏索县境内。为哲蚌寺属部,由帕巴、尼巴、恰吾、索究、削巴、札仓诺玛等6个措哇组成。原属“霍尔王”,后供奉给五世达赖喇嘛阿旺罗桑嘉措,复由五世达赖转赐哲蚌寺。
见“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一世”(1859页)。
见“甲郡马”(559页)。
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正严年号。?—1128。
唐代西洱河地区小王国名。为八诏之一。地域最大。其王巂辅首卒,无子,弟佉阳照立,卒,子照原立,后丧明,子原罗质于南诏(蒙舍诏)。南诏第四世王蒙归义(皮逻阁,728—748年在位)密有兼吞之意,归还原罗,
古族名。又作北褥九特。位于拂菻以东,与恩屈、阿兰、伏愠昏诸部错居,总谓为铁勒。语言属突厥语族。其民“居无恒所,随水草流移”。性骠悍,善骑射。国多牛少马。公元5至7世纪隶属于西突厥。10世纪初,活动于里
藏语称“尺巴”,即住持。藏传佛教较大寺院内之僧官。总管全寺经济、诵经、昂欠活佛请假等宗教行政事务。由各昂欠出代表、管家、干布、大僧官、吉哇等若干名,组成法台会议。法台有权改宗教派。如塔尔寺行政组织最高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并将永乐四年(1406)八月所设脱木河卫作托漠河卫。
清代中央部院直辖的蒙古旗。即内属旗。特点是:多以获罪者部属,或需要加以防患的降众编设;不设札萨克(旗长)和会盟,多置总管于本旗营内执行各项政令、差役,凡事无自主权,须接受严格控制;平时其兵差亦由国家供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
书名。一作《云阳李先生文集》。元李祁撰。10卷,附录1卷。祁,茶陵(今属湖南)人,字一初,别号希蘧。元统元年(1333)进士,为左榜第二(元制汉人南人应试者列左榜,位在右榜即蒙古、色目人所列榜之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