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
渤海王国置。为怀远府所辖9州之一。辽上京道有福州,治所故址在今内蒙古科尔沁左翼后旗东北,过去研究者或说是其移置,或说与之无关。
渤海王国置。为怀远府所辖9州之一。辽上京道有福州,治所故址在今内蒙古科尔沁左翼后旗东北,过去研究者或说是其移置,或说与之无关。
元、明湖广土家族土司名。亦作“容美宣抚司”或“容美等处宣抚司”。元末以容美峒总管府改置(治今湖北鹤峰县)隶四川行省。史载,唐元和元年(806),田行皋因功授施、溱、溶、万招讨把截使,仍知4州事。宋有田
书名。清代刘应中撰。一卷。记叙康熙二十四年(1685)仲秋,湖南、四川贵州三省交界地区补顶寨苗民在吴二过及吴老叟等率领下暴动,经清军镇压及时叛时服之经过。有《小方壶斋舆地丛钞》本辑文。
撒拉语音译,意为“长袍”。清代撒拉族男子服饰。流行于今青海循化等地。其式样与维吾尔族袷袢相同。右衽斜领,无扣,腰系长带。
见“杜度”(960页)。
地名。又名宾巴,即达隆宗。在硕板多之南200余里,辖地自拉子起至鲁工拉大山根拉哩止。原属西藏所辖,委第巴2名管理。康熙五十八年(1719)清军进藏,其地喇嘛、第巴等人归附,承办粮差。清留驻官兵镇摄,并
清代台湾开发史上的重大事件。也是清代在台湾“理番”方针的一大改变。清政府统一台湾后,对内山高山族地区长期采取隔离封锁政策。同治十三年(1874),钦差大臣沈葆桢鉴于日本侵略者对台湾的觊觎和不断入侵,向
清台湾高山族风土志名。六十七(即六居鲁)撰。作者乾隆时为朝议大夫,官户科给事中。乾隆九年(1744)三月曾奉命赴台湾巡视,留任2年。其间搜集大量有关台湾“番社”风土人情及物产等资料编写成此书。共1卷,
见“西夏文大藏经”(714页)。
唐代均田制授田之一。北魏作露田。指受田者有权使用,但无权世袭或变卖的土地。通常占正丁受田数的十分之八。唐代西州(治今新疆吐鲁东南高昌故址)、庭州(治今新疆吉木萨尔北破城子)等地亦行均田制。
见“苏耶南姆嘉木措”(10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