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头祭谷
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历史传留下来的一种基于原始宗教信仰的活动。过去当地群众相信用人头祭谷能获丰收,故每年二月春耕至七八月收获之前,发生各寨之间相互猎头祭谷的现象,结果造成相互间频繁的血族复仇。每年到了这个季节,人们一般不远离村寨,下地生产时,部分人劳动,部分人警戒,同去同归,严重影响生产的发展。外族人也因此不敢进入佤族地区,妨碍了经济和文化的交流。解放后已被革除。
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历史传留下来的一种基于原始宗教信仰的活动。过去当地群众相信用人头祭谷能获丰收,故每年二月春耕至七八月收获之前,发生各寨之间相互猎头祭谷的现象,结果造成相互间频繁的血族复仇。每年到了这个季节,人们一般不远离村寨,下地生产时,部分人劳动,部分人警戒,同去同归,严重影响生产的发展。外族人也因此不敢进入佤族地区,妨碍了经济和文化的交流。解放后已被革除。
即“交河古城”(876页)。
清代西藏门隅地区的官衔之一。藏语音译,意为相当于“代理县长”。19世纪中叶设置。由错那宗本(县官)任命僧俗各1人,报西藏噶厦政府备案。任期为3年,亦可连任。常年驻降喀宗康,代理错那宗宗本行使职权。并兼
?—1029宋代甘州回鹘可汗。一译宝国伊噜格勒。宋仁宗天圣六年(1028)即位。《续资治通鉴长编·仁宗纪》,天圣五年(1027)称其为“可汗王”,并遣使向宋进贡。翌年,复遣使贡方物。在位凡2年。
怒语音译,意为“出于同一始祖”。云南省碧江县怒族对氏族的称呼(福贡县怒族称“提其”,贡山县怒族称“勒”)。原先各个氏族都以血缘亲属关系结成一定的聚居村落,并以山岭、河谷、溪流和森林等作为各氏族的自然分
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俺答汗妻。又称一克哈屯。原为俺答汗父巴尔斯博罗特济农第三哈屯(夫人)。正德十四年(1519),巴尔斯博罗特卒后,按蒙古当时风俗,被俺答汗收娶。其亲生子铁背台吉天亡时,欲以100
见“撒里畏吾”(2494页)。
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的语支之一。主要分布在中缅边境和中印边境东段一带。在中国境内,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西藏自治区的洛渝和察隅地区。使用人口不足5万。在国外,主要分布在缅
见“耶律石柳”(1308页)。
见“纳忽里”(1270页)。
见“中俄改订条约”(30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