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老制
过去瑶族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组织。由群众推选懂本民族历史,有丰富生产经验,办事公正,为群众所信赖的老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本村寨生产活动,主持宗教活动,按习惯法调解群众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并组织群众对抗外来侵扰。没有任何特权,和群众一样参加生产,处理问题不公正可以罢免,具有浓厚的原始氏族长老制色彩。随着贫富和阶级分化的发展,到解放前夕,这一组织在不少地区已逐渐发生蜕变,有些甚至成了统治群众的工具。
过去瑶族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组织。由群众推选懂本民族历史,有丰富生产经验,办事公正,为群众所信赖的老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本村寨生产活动,主持宗教活动,按习惯法调解群众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并组织群众对抗外来侵扰。没有任何特权,和群众一样参加生产,处理问题不公正可以罢免,具有浓厚的原始氏族长老制色彩。随着贫富和阶级分化的发展,到解放前夕,这一组织在不少地区已逐渐发生蜕变,有些甚至成了统治群众的工具。
官名。①中原王朝常设左、右相辅佐国王。《史记·齐太公世家》:“景公立,以崔杼为右相,庆封为左相。” ②渤海王国置。名似来源于唐高宗龙朔元年(661)改中书省曰西台,更中书令曰右相。为辅佐国王统治的三省
渤海王国置。《辽史·地理志》作沈州。为定理府所辖2州之一。领沈水、安定、保山、能利4县。州治故址无考。辽灭渤海后废,其民被迁居辽沈州(州治在今辽宁沈阳市老城区)。
参见“尉迟屈密”(2132页)。
1303—1358元代党项(唐兀)人。字廷心,一字天心。世家河西武威(今甘肃武威)。父沙剌藏卜,居官庐州(今安徽合肥),遂为庐州人。少丧父,家贫,13岁始就学。元统元年(1333)中进士,授同知泗州事
契丹早期部落名。为※古八部之一。始见于《魏书》。是称见该书“显祖纪”和“勿吉传”,而他载稍异,该书“契丹传”与《辽史·营卫志》皆记为“羽陵”,《文献通考》作“羽林”。据契丹古老传说,一神人乘白马,与一
即“龙佑那”(496页)。
即“乌春”(329页)。
县名。在今吉林省西北部。古扶余国都所在地。明置三万卫。清为郭尔罗斯前旗地。光绪十五年(1889)以土地开垦,蒙汉杂处,置农安县。为清末割蒙旗土地而设的县级行政区划之一。
即“头下军州”(631页)。
见“元宏”(2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