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伦河卫
见“竹里河卫”(789页)。
见“竹里河卫”(789页)。
民主改革前凉山彝族的社会制度。凉山彝族奴隶社会按血统和身份贵贱分为5个等级。其中兹目(包括封建王朝任命的土司、土目、土舍)、诺伙二者为统治等级,通称“黑骨彝”或“黑骨头”;曲诺、阿加(又称安家奴或安家
见“炒花”(1502页)。
见“凡察”(129页)。
见“飞山蛮”(153页)。
宋代对黔州涪州徼外龙、方、张、石、罗五大姓所统居民的总称。西南夷的一支。汉属※牂柯郡,唐属南宁州。分布在今贵州及四川东部、南部和湖南西部,云南东北部地区。宋初常奉职贡,受爵命。治平四年(1067),知
葡萄酒的一种。南北朝时高昌之特产。其中以八凤谷冻成者为上品,终年不败,常入贡内地。为当时酿酒工艺高度发展的产物。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主管文笔、缮写、公文、信函、文书诸事。在唐代相当于“书记”官一职。近似清代的文书或秘书仲译。
故匈奴都尉。汉武帝元朔元年(前128),率众归附汉朝,受隆重礼遇,被封为特辕侯(一作特装侯),赐食邑650户。元鼎元年(前116)卒,无嗣,爵除。
见“阻午可汗”(1259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阿尔巴卜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摊派差役,催收赋税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分别定为六、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