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呢巴达喇
清朝蒙古王公。土默特部人。札萨克固山贝子朋素克琳亲第四子。嘉庆四年(1799),袭札萨克固山贝子。六年(1801)三月,命乾清门行走。十二月,尚四公主,授固伦额驸,命御前行走,赏双眼花翎。七年二月,赐紫禁城骑马。八年,受命管理圆明园八旗官兵。十年(1805),赏紫辔。十四年,赏黄辔。道光七年(1827),授郡王品级。
清朝蒙古王公。土默特部人。札萨克固山贝子朋素克琳亲第四子。嘉庆四年(1799),袭札萨克固山贝子。六年(1801)三月,命乾清门行走。十二月,尚四公主,授固伦额驸,命御前行走,赏双眼花翎。七年二月,赐紫禁城骑马。八年,受命管理圆明园八旗官兵。十年(1805),赏紫辔。十四年,赏黄辔。道光七年(1827),授郡王品级。
中国共产党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纲领性文献。1940年7月,经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拟定,由中共中央书记处批准。提纲主要以蒙古族为例,论证了蒙古民族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方面的特点,指明日本帝国主义对蒙
部分怒族自称。参见“怒族”(1774页)。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清和林格尔厅巡检陈宝晋纂辑。同治十年(1871)二月成书。现存民国年间油印本,约3千余字,分山川、方舆、疆域、古迹、边堡、道路、桥梁、公署、监狱、祠祀、仓库、兵制、马政、田赋、
侗族妇女供奉的神祗。又名“杂妈”。传说是侗族最早的祖先孟获的妻子。因教会侗族妇女纺纱织布,人们习惯将纱线、布疋和银制首饰、器皿埋在供奉她的庙中。每村都有庙,庙后有神坛。每月旧历二、十二、廿二是妇女们集
明代蒙古官名。蒙古语音译,意为“审判”。汉译作“首领”。王士琦《三云筹俎考·夷语解说》云:“首领,是各台吉门下主本部落大小事情断事好人”。即主要协助汗、王、台吉等领主处理本部事务,亦可作为使者处理外部
见“耶律濬”(1305页)。
见“奴儿干都司”(647页)。
清阿尔泰乌梁海札萨克旗。乾隆二十七年(1762)置。辖一佐领。隶右翼。昔原有3苏木。旗众操蒙古语。以畜牧业为主。多信仰喇嘛教。驻牧阿尔泰乌梁海。其地今属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见“评皇券牒”(1170页)。
晋代鲜卑斯引部首领。见“斯引”(21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