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加
夫余国的官号。详见“加”(641页)。
夫余国的官号。详见“加”(641页)。
位于今新疆木垒哈萨克族自治县西约10公里的天山脚下。面积约一万平方米。遗址存房址、灶坑、墓葬。1977年发掘其中6座古墓葬,约200平方米,出土遗物100余件,有陶器、石器、骨器、铜器,石器中磨制石器
即清代六部等衙门所设的“员外郎”。参见“一齐下喇哈番”(1页)。
①族名。哈尼族自称。康熙《新平县志》卷2“新化州风俗”、道光《新平县志》卷6“土司附种人”、雍正《景东府志》卷3、乾隆《开化府志》卷9等,均记有当地称为“喇乌”的生产生活情况。近代哈尼族中仍有一部分称
17世纪初荷兰殖民主义在台湾所霸占的田地。荷兰殖民主义者侵占台湾后,下令把台湾土地收归荷兰东印度公司所有,并按土地沃瘠分为上、中、下三等,招募汉人和高山族人耕垦,供给耕牛、农具、籽种和修筑陂塘堤圳之费
五代时药物学家。字廷仪。祖籍波斯(今伊朗)。其先人随唐僖宗入蜀,定居四川梓州(今三台县)。授率府率。前蜀花间派词人※李珣之四弟。举止文雅,颇有节行。知医,以售香药为业。晚年,家无余财,惟道书药囊而已。
吉林满族以旗内公产资助旗内学生求学的制度。因有是称。辛亥革命(1911)后,满族子弟入学人数比前减少,吉林满族立此制度,资助旗籍子弟出国留学或到北京等地读书。
约1815—1869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一称卡塔条勒、卡提条列。“卡塔”意为“大”。“条勒”或“条列”意谓“首领”。也称伊山汗和卓。玉素普和卓长子。清道光二十七年(1847),伙同克齐克罕、塔
傣语音译,意为“侍从”或“侍卫”。解放前云南车里宣慰使的私人武装警卫,类似亲兵。凡宣慰使所属家臣的子孙,从佛寺学经出来后一般都是为宣慰使担当一段时间警卫,日后方能升迁。平时主要任务是轮流在宣慰使家守卫
即“独吉义”(1709页)。
见“拓跋什翼犍”(136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