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5明代云南越州土官。彝族。土知州龙海之子。洪武(1368—1398)中,继父为越州(治今云南曲靖市南越州镇)土知州。二十年(1387),与罗雄州(治今云南罗平县东北)营长发束等聚众反明,“率
见“和硕特北右末旗”(1452页)。
1625—1701清朝大臣。汉军镶黄旗人。顺治四年(1647)举人,初任直隶南和知县。九年(1652),授监察御使,巡按陕西。奏准整饬州县吏治腐败、官吏钻营等诸多弊端。十三年(1656),巡按山西,奏
书名。亦称《突厥语大词典》。中国第一部用阿拉伯文注释的突厥语辞书。马合木·喀什噶里编著。成书于宋熙宁五年(1072)至七年(1074)。共8卷。收词近7500条。作者全名马合木(或译马赫默德)·本·侯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玉树县通天河岸结古镇一带。为玉树较早部落之一。约形成于元末明初,至1949年共传承18代。清雍正时(1723—1735)分扎武、上、下扎武、扎武班石4部,前3者为百户部落,后者为独立
1781—1848清代著名史地学家。字星伯。汉族。原籍浙江上虞(今上虞县东南丰惠镇)。后随父仕于大兴(今北京),遂定居。嘉庆十年(1805)进士,授编修。十五年(1810),督学湖南,任宝庆府(今邵阳
金代女真人职衔名,社会组织与军队单位名。本为女真人统军首长,金建国后逐渐演变为爵衔名及军事、行政、生产合一的社会组织名称。详见“猛安谋克”。
怒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贡山县怒族地区对借贷的一种称谓。借贷分实物和货币两种。最早发生在同族人内部,不计较利息,归还时多给一点也只是出于酬谢。后来随着各个个体家庭贫富分化的进一步发展,不管借实物或货币都
即“哈密”(1630页)。
见“苏温河卫”(100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