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忽把卫”(1488页)。
清代八旗佐领的名称之一。未定称前,亦作公同、公众、公管、奉公佐领。此种佐领为公举补缺制,与佐领世职制适相对称,为八旗佐领两大类型之一。其来源大体是:一、※无根由佐领,流为多家多姓承管,在清廷派员办理佐
即“乙弗”(2页)。
少数壮族自称。意为“边地居民”。分布在广西防城等中越边境地区。参见“壮族”(888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固里河卫,误刻为右里河或吉里河卫。永乐七年(1409)置,在前苏联结雅河上源吉柳伊河流域。
元代所签军士之一种。《元史·兵志一》:“士卒之家,为富商大贾,则又取一人,曰余丁军。”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以富商大贾人死产乏,难于出2丁,遂免余丁充役者。
?—1179金官员。亦作蒲里黑。速频路(治今俄罗斯乌苏里斯克,即双城子南)哲特猛安人,改属合懒路。女真族。乌延氏。银青光禄大夫思列孙,猛安国也子。从阿骨打伐辽,勇闻军中。天眷三年(1140),袭猛安,
门巴语音译,意为“鬼”。旧时西藏门巴族部分地区被视为“鬼人”的社会阶层。在墨脱宗(相当内地县)约占门巴族人口的百分之五。经济上与普通农奴无过大差别,可以领种差地,有独立经济。社会地位最为低下,被诬称为
书名。金完颜守道撰。卷数不详。主要记天会十三年(1135)正月至天德元年(1149)十二月熙宗一朝有关史事。大定二十年(1180)成书。内容略见《金史·熙宗纪》。
见“马悟真”(17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