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四川酉阳土官。土家族。承袭西阳司(治今四川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宣抚使。万历四十六年(1618),奉调率酉阳土兵4000援辽抗后金。四十七年,遣子冉天胤、冉文光领兵赴辽阳,驻虎皮、黄山等处三载,解
云南怒江等地傈僳族传统节日之一。每年夏历二月初八举行,历时一天。届时在广场上竖起两根20-30尺高的树干,两树干间用36把锋利的长刀扎成刀梯,刀刃向上,谓之“刀竿”。上刀竿前一天晚上,广场中央燃起四堆
见“回离保”(781页)。
1254——1324元朝大臣。玉耳别里伯牙吾氏。提刑按察使※和尚之子。以功臣子,拜武德将军,袭江南浙西道提刑按察使。以江浙行省、行台同治杭州,不宜,谏移行台于建康。迁山南湖北道提刑按察使。世祖至元二十
官名。始于元代,为土知府帐下小土官。明代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如四川省马湖土府、龙州,云南省寻甸军民府,以当地头目充任此官,协助土知府作诸杂事。
清雍正朝规定住在平原、浅山地区高山族村社所保留最低限额的耕地。清统一台湾后,大陆移居台湾之人日增,不断侵垦高山族土地,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和保证高山族的耕地面积,雍正五年(1727),朝廷根据巡台御史尹秦
即“翁衮”(1895页)。
云南白族之白文古籍。一说即《读史方舆纪要》所引的《绎年运志》或《云南名胜志》所引的《译年运志》,“玄峰”为“绎”字之误。作者及卷数无存。约成书于明初。内容记述大理国主段氏历史。其后撰写大理国史的史乘均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诺布桑布。后藏人。据藏文史书《新红史》载,系仁蚌巴南喀杰波之子。承袭祖、父辈宗本及万户长职。明宣德十年(1435),依恃帕竹政权势力,出任娘麦桑珠孜之宗本,并建容地强钦寺,成为帕
书名。史料笔记。金末元初人刘祁撰。14卷。书成于甲午、乙未(1234—1235)之际。祁(1203—1250)字京叔,浑源(今属山西)人。世代仕金。金亡逃离汴京(今开封),辗转北归故里,躬耕自给,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