溜索
解放前我国云南省怒江地区的傈僳、怒、独龙等民族一种古老的渡河交通工具。上述民族地处高山峡谷,境内河流湍急,过去人们渡河大多以竹篾编成粗索,固定在河流两岸的山坡上,一端高一端低,通常两根并排,相距不远,一来一往。渡河人先将坐板挂在竹篾索上,用麻绳把身体固定,顺竹篾索从高到低速滑至对岸,还可以大人带小孩或携带货物渡江。解放后人民政府虽在当地架设不少桥梁,但一些地区仍有使用,不过竹篾索改为钢丝索,溜速更快,且安全。
解放前我国云南省怒江地区的傈僳、怒、独龙等民族一种古老的渡河交通工具。上述民族地处高山峡谷,境内河流湍急,过去人们渡河大多以竹篾编成粗索,固定在河流两岸的山坡上,一端高一端低,通常两根并排,相距不远,一来一往。渡河人先将坐板挂在竹篾索上,用麻绳把身体固定,顺竹篾索从高到低速滑至对岸,还可以大人带小孩或携带货物渡江。解放后人民政府虽在当地架设不少桥梁,但一些地区仍有使用,不过竹篾索改为钢丝索,溜速更快,且安全。
旧时蒙古族的祭祀活动。即对所谓“驱邪除恶”的护法女神的一种宗教祭祀仪式。一般在农历正月、四月、七月、十月初十祭祀,祭时将卡吉得玛与她的男伴德木其格拥抱的裸体双身像,俗称欢喜佛像,大的有8尺高,小的有2
?—1706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土谢图汗※衮布之子,初号巴图尔台吉。驻牧于土拉河流域。康熙二十五年(1686),随兄土谢图汗察珲多尔济与札萨克图汗在库伦伯勒齐尔(今蒙古国乌
1284—1339元代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黑帽系第三世活佛。后藏贡塘人。至元二十五年(1288),赴粗朴寺从邬坚巴(※噶玛拔希弟子)习噶玛派、宁玛派、希解派等诸多密法及黑教。历游康区各地,在类乌齐附近建
见“满都鲁”(2390页)。
行政区划名。明改辰州路置,治所在今湖南沅陵县,隶湖广布政使司。清初沿用明制,领州1,县六:黔阳、麻阳、沅陵、泸溪、辰溪、溆浦。康熙三年(1664),改属湖南。乾隆元年(1736),割黔阳、麻阳属沅州府
清代哈萨克大(乌拉)玉兹分支部落名。又译卫逊鄂拓克。18—19世纪主要分布于伊犁河流域等地。乾隆二十三年(1758)归附清朝。先民即汉代乌孙,为大玉兹的主体部落。据学者考证,今哈萨克语中的“比”(bi
见《山海经·海内经》。有谓是古巴人之祖,在太皞之后;有谓是人名、氏族名;亦有的认为是时代名或部落名。
书名。亦译《中亚蒙兀儿史》、《蒙兀儿斯坦史》、《明代察合台汗国史》。关于※东察合台汗国和※叶尔羌汗国初期的历史著作。明代新疆蒙古族历史学家※马黑麻·海答儿·朵豁剌惕(1499—1551)撰。1541—
中国伊斯兰教古寺。寺址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韦州(今属同心县)南街。是宁夏最大最古的寺院。相传建于元末,明代扩建。一说明初由回民海文远为首筹款修建。清初及光绪年间,多次扩建。有9间3门,3脊两卷(即五个勾连
见“耶律义先”(130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