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同江
古水名。辽太平四年(1024)圣宗诏改鸭子河为混同江,始见其名。辽与金初仅指鸭子河(今北流松花江下段与东流松花江上段),后指今松花江及黑龙江下游,清代指今松花江与黑龙江合流后之黑龙江流段。另说,《松漠记闻》等以黑水(今黑龙江)为混同江,《金史·地理志》又将其与按出虎水(今阿什河)、来流河(今拉林河)、宋瓦江(今松花江)、鸭子河并列为上京路境内之水。为辽主与金主春猎、捕渔与观渔之地。金大定二十五(1185),世宗册封混同江神为“兴国应圣公”,祭仪如岳镇。
古水名。辽太平四年(1024)圣宗诏改鸭子河为混同江,始见其名。辽与金初仅指鸭子河(今北流松花江下段与东流松花江上段),后指今松花江及黑龙江下游,清代指今松花江与黑龙江合流后之黑龙江流段。另说,《松漠记闻》等以黑水(今黑龙江)为混同江,《金史·地理志》又将其与按出虎水(今阿什河)、来流河(今拉林河)、宋瓦江(今松花江)、鸭子河并列为上京路境内之水。为辽主与金主春猎、捕渔与观渔之地。金大定二十五(1185),世宗册封混同江神为“兴国应圣公”,祭仪如岳镇。
清代苗民抵抗茶贡的碑记。撰者不详。原碑立于贵州贵定县仰望乡牛屎寨口(一作“关口寨”)路旁。清乾隆五十五年(1790)四月立。碑高1.1米,宽0.8米,厚0.1米。额题阴刻双线楷书“万古流芳”4字。正文
见“好儿趁”(937页)。
见“所力卫”(1466页)。
碑名。原碑在云南省昆明市劝业场城隍庙内。清嘉庆八年(1803)十月,云南丽江府(治今丽江纳西族自治县)与昆明等地官绅立。碑高约170厘米,宽约100厘米,无碑额,碑文28行,满行70字,右行,正书。内
见“特薛禅”(1873页)。
即“掩㴲水”(2037页)。
《沃沮传》载其为北沃沮的别称。近世研究者认为,“置”可能为《三国志·毋丘俭传》中买沟之“买”字误书, “沟娄”为高句骊语,意为“城”;买沟娄,即买城,为北沃沮之首城,非北沃沮的总称,故址在今朝鲜咸镜北
?—1223金大臣。亦作百家、百嘉,字辅之。北京路(治今内蒙古宁城县西北大明城)讹鲁古必剌猛安人。女真族。完颜氏。明昌二年(1191)进士,调中都左警巡判官。不畏豪强,有法必依,曾弹劾权臣平章政事仆散
参见“阐”(2105页)。
见“阿旺簇勒提木”(12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