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拉尔路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住在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村和新兴村。初,下辖2佐,后分置4佐。初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归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和黑龙江城管理。民国时期隶黑龙江省公署旗务处,伪满洲国时废。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住在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村和新兴村。初,下辖2佐,后分置4佐。初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归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和黑龙江城管理。民国时期隶黑龙江省公署旗务处,伪满洲国时废。
1846—1906清代青海佑宁寺活佛,即王呼图克图四世。出生于青海仙米寺附近库隆沟。广惠寺五世敏珠尔噶桑图登赤列嘉措胞弟。道光二十五年(1845),王呼图克图三世圆寂后,被选认为转世灵童,迎入佑宁寺。
藏语音译,指吐蕃之“属民”。有广、狭二义:吐蕃将赞普以下的民众均称为属民。官吏、奴隶主、自由民、奴隶以及僧侣人等,均在属民范围之内,是为广义的所谓“吐蕃属民”;狭义的属民有高等属民和低等属民(又称“黔
地名。又名斡朵里、鄂多里。在今黑龙江省依兰县西牡丹江与松花江会合处马大屯。元时曾在此设置斡朵怜军民万户府,为女真水达达路所辖五个军民万户府之一。建州女直先世居此。元末明初,清太祖努尔哈赤六世祖猛哥帖木
即“处罗可汗”(588页)。
古代蒙古地名。又译八剌忽怯谷、巴儿忽真脱窟水。其地有巴儿忽真河,故名。约当今贝加尔湖东巴尔古津河流域一带。成吉思汗六世祖海都曾以此为基地攻取周邻诸部。蒙古诸部统一前,巴儿忽部世居其地,成吉思汗曾与蔑儿
参见“雪山党项”(2036页)。
见“蒲类海”(2319页)。
见“噶举派”(2500页)。
清代八旗中建有功勋的人员本身及本支直系成员得以抬高旗籍的一种制度。其制:凡上三旗(镶黄、正黄、正白)包衣(俗称内务府三旗)立有功绩者,可抬入八旗满洲,“上承恩泽”;下五旗(镶白、正红、镶红、正蓝、镶蓝
明代女真辉发部始祖。明永乐(1403—1424)时人。女真族,益克得里氏。世居黑龙江(第一松花江下游)尼马察部(今黑龙江省穆棱县东兴凯湖南境附近),迁至渣鲁(即扎奴站)进入扈伦纳喇氏所部张城(今吉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