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七沁
见“笔写契”(1883页)。
见“笔写契”(1883页)。
即“完颜雍”(1147页)。
解放前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的贵族等级和主要统治者。彝语音译。“诺”意为黑色,该族以黑色为贵;“伙”意为群体,因其自认为是彝族的主体,故亦含有主体之意。汉语称“黑彝”。自诩血统纯洁高贵,严禁本等级与被统治
傈僳族传说中的创世祖。据傈僳族《创世纪》说:古时,天地相连,浑浑噩噩。人们背柴走路,一不小心,便会碰着天。一妇女甚为不满地说:“天啊!你要么再高些,要么干脆不存在!”于是激怒上天,九天九夜,暴雨不止。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萨尔布卫,并说清代宁古塔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北120里有萨尔布河,又有萨尔布窝集、萨尔布屯。
古州名。西晋永嘉元年(307),分荆州湘中诸郡置,治所在临湘县(今湖南长沙市)。东晋咸和三年(328)废,义熙八年(412)复置,十二年又废。南朝宋永初三年(422)复置,元嘉八年(431)废,十七年
古地名和古族名。见于《云南志》(《蛮书》)、《旧唐书》、《新唐书》等。爨为三国时的南中大姓之一,居于建宁郡(约在今云南曲靖地区),被诸葛亮封为“领军”,其统治区亦称为爨,治下主要为叟族。后势力不断扩大
892—955本名从远,字可久,党项族。唐末麟州刺史折嗣伦子。五代后唐同光(923—926)年间,任河东牙将,领府州副史,又授刺史。长兴初(930)入朝,明宗以其洞习边事,加检校工部尚书,复授府州刺史
湖名。又称“捕鱼儿纳浯儿”。“纳浯儿”蒙古语意为“湖”。即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贝尔湖。《一统志》作“布雨尔湖”,《水道提纲》作“布伊尔湖”。有哈拉哈河汇入,乌尔逊河流出,面积约600余平方公里。环湖水草
即“谈马颜”(1956页)。
指沙俄侵略者。一作罗杀、罗沙、罗叉。原义为印度神话中的恶魔,数目很多。清初,沙俄侵略者一批批侵入时为中国内河的黑龙江流域,奸淫抢夺,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因是黑龙江流域各族人民按谐音(罗斯、俄罗斯)称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