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谷设
见“乙毗咄陆可汗”(5页)。
见“乙毗咄陆可汗”(5页)。
见“和硕特西右翼中旗”(1453页)。
清代西藏扎什伦布寺总管。藏族。其母为拉达克王之女。六世班禅※罗桑贝丹意希之兄。为管理班禅商上事务的商卓特巴。乾隆四十五年(1780),陪班禅入京祝贺乾隆帝七十寿辰,赐“额尔德木图诺门罕”名号。班禅于北
喀尔喀河两岸蒙古各部的总称。明代为达延汗六万户之一,属左翼。分12部,居河东者为内喀尔喀五部,又称内五鄂托克喀尔喀;居河西河者为外喀尔喀七部,又称外七鄂托克喀尔喀,内五部为达延汗第五子阿尔楚博罗特属部
见“回霸”(780页)。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
考古出土具有代表性的契丹器物。陶质。生活用品。瓶口作花口式杯形,长颈呈竹节状,上塑出凤首,故名。器物高大,一般为广圆肩,圈足。有的上饰花纹。用于盛水或奶,是契丹游牧生活的反映。
党项族风俗。病者不用医药,令迁于他室以避灾。
见“也里可温”(142页)。
1647—1712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纳穆都禄氏。喀尔图之子。初任骁骑校。康熙十年(1671),擢一等侍卫兼佐领。三十年(1691),奉命安辑喀尔喀蒙古归附人众,擢正白旗满洲副都统。三十五年(16
参见“骆越”(17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