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米欧喀
拉祐语音译,意为“个人财产”。解放前云南耿马县福荣区拉祐族母系大家庭中的每个对偶小家庭的私人财物。过去每个母系大家庭中一般包括七八个甚至一二十个从妻居的对偶小家庭。随着母系大家庭的逐步解体,在大家庭中的财产也普遍分解为集体和个体两种。不少母系大家庭的集体财产仅限于土地和房屋,每个对偶家庭已拥有铁锄、铁刀、***等生产工具和各种日常生活用具。随着拉祐族对外交换的发展,一些对偶家庭及未婚女子还通过饲养猪、鸡出售获得货币,甚至出现结婚的男女成员、父母同女儿都各有自己的个人财产。
拉祐语音译,意为“个人财产”。解放前云南耿马县福荣区拉祐族母系大家庭中的每个对偶小家庭的私人财物。过去每个母系大家庭中一般包括七八个甚至一二十个从妻居的对偶小家庭。随着母系大家庭的逐步解体,在大家庭中的财产也普遍分解为集体和个体两种。不少母系大家庭的集体财产仅限于土地和房屋,每个对偶家庭已拥有铁锄、铁刀、***等生产工具和各种日常生活用具。随着拉祐族对外交换的发展,一些对偶家庭及未婚女子还通过饲养猪、鸡出售获得货币,甚至出现结婚的男女成员、父母同女儿都各有自己的个人财产。
又作“杆子祭”或“祭杆子”。旧时满族祭天仪式之一,为萨满教重大祭祀。分家祭与皇室、皇帝祭。家祭复分常祭与大祭。常祭每年春秋两次,择日致祭,仪式简单。大祭于冬至后祭祖的翌日举行,目的是祝全家平安、谢神保
见“丹贝坚赞”(378页)。
明代白族学者。号敬庵。云南大理府太和县(今大理)人。弘治二年(1489)中举人,官至黄州府(治今湖北黄冈县)通判,为官以精明惠爱见称。致仕后,归故里40余年,闭户研读经史,手不释卷,颇受乡人爱戴,寿百
汉朝官员。匈奴休屠胡(屠各胡)人。汉都成侯※金安上孙,卫尉※金敞之子。初为左曹,后累迁至侍中,向以明经俭节为诸儒称道。成帝(前33—前7年在位)时,为侍中骑都尉,领三辅胡越骑。绥和二年(前7年)哀帝刘
?—1833清代满族女学者。字星联,别字珍浦。阳湖(今江苏常州)人。知府廷璐妻。道光时江南河道总督※麟庆母,以子贵封一品夫人。著有《兰闺宝录》6卷、《红香馆诗词集》、辑有《恽逊庵先生遗集》、《国朝闺秀
约1470—1560明代苗族教育家。辰州镇溪上涝(今属湖南吉首)人。正德(1506—1521)年间,在辰州虎溪书院受学于王阳明,后又两次随王阳明游学江西,是王阳明有才华的弟子之一。生性耿直不阿,尤厌阉
1635—1708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纳喇氏。字端范。叶赫贝勒※金台石之孙,尼雅哈之子。初任侍卫、銮仪卫治仪正、内务府郎中。康熙三年(1664),擢内务府总管。后授弘文院学士。六年(1667),充
?—1779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瓜尔佳氏。驻防吉林。乾隆十三年(1748),从经略大学士傅恒征金川有功,自护军擢至二等侍卫,累迁副都统。二十年(1755),以参赞大臣随军征阿睦尔撒纳,因奋勇击杀立
即“冶熙但璧呢玛”(1120页)。
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又作桑扎布、三扎布、三济扎布。※阿玉奇汗第三子。初随父居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清康熙四十至四十一年(1701—1702),因与父不睦,率属户1万余人投准噶尔部首领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