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纳坦
托忒语,“临时”之意。准噶尔统治天山南路时在南疆各城征收的一种赋税。无一定数额。每城或4千、5千腾格(白银1两)不等。据说此税是供准噶尔官员充当差使时的经费。
托忒语,“临时”之意。准噶尔统治天山南路时在南疆各城征收的一种赋税。无一定数额。每城或4千、5千腾格(白银1两)不等。据说此税是供准噶尔官员充当差使时的经费。
书名。元郑元祐撰。12卷。作者字明德,遂昌(今浙江遂昌县)人,流寓平江(治今江苏吴县)凡40年,因以“侨吴”名集。此集乃明弘治九年(1496)张习并元祐《遂昌山人集》、《侨吴集》二集,重加编订而成,内
鄂伦春、赫哲、鄂温克等族对猎取商品性野兽的统称。主要指打鹿茸活动。鹿每年脱角一次,农历二月开始长新角(即鹿茸),当青草长到一寸多高时(约在四至六月间),是猎取鹿茸的最好季节。打红围常采用“蹲碱场”、“
见“爱猷识理达腊”(1899页)。
大燕皇帝安禄山年号。756—757年,凡2年。
见“缚喝”(2416页)。
①指蒙古族牧民用于控马、吊膘的场地。场上立木桩,系以绳索。至秋高马肥之时,将备用的马匹笼以衔辔,控之于桩,不使饮水食草、奔腾。每匹马控三五日或七八日,每日一匹控半天,使之膘实、耐跑、耐饥,再用于作战、
见“上京”(114页)。
见“谦谦州”(2302页)。
珞巴族崩尼、崩如等部落对同一男性祖先血缘集团的称谓。又作“姑”。珞巴语音译,“尼”意为“人”,“隆”意为“分支”、“一群”。此既可指氏族,与※纽卜通用,也可指其中的分支,即小于禁婚范围、基于若干大家族
见“板楯蛮”(1294页),“弜头虎子”(9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