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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西藏察木多呼图克图、代理春科土司。藏族。其姊为已故春科土司降色卜落妻,死后无嗣,当地僧俗推其以姻亲身份暂行代管春科土司,为春科寺寺主。因知高日土司无能,将其印信窃回察木多。光绪二十九年(1903),西藏地方军将其驱回察木多,并占据高日、春科,勒收两地银粮差税。
清西藏察木多呼图克图、代理春科土司。藏族。其姊为已故春科土司降色卜落妻,死后无嗣,当地僧俗推其以姻亲身份暂行代管春科土司,为春科寺寺主。因知高日土司无能,将其印信窃回察木多。光绪二十九年(1903),西藏地方军将其驱回察木多,并占据高日、春科,勒收两地银粮差税。
见“母则黑儿普”(672页)。
清宗室。初名岳端,字正子,号红兰主人。满族。爱新觉罗氏。安亲王岳乐之子。封贝子。以诗著名,撰有《玉池生稿》。
明清泗城府对外来汉族人户的称谓。泗城府(属邕州羁縻州)改土归流前辖红水河上游两岸壮、布依族地区。境内土地、山林、河流、民人均属岑氏土官及其官族部属——亭目、甲目所有,各有区域,称庄园。外地汉族入境投靠
撒拉族历史上一种与土司制度紧密相连的伊斯兰教宗教制度。伊斯兰教什叶派以尕最(总掌教)为首的宗教统治系统。相传撒拉族先民东迁循化(今青海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后,为防止对伊斯兰教教义的误释,从中亚聘请40位
土族汪土司始祖。本为蒙古族,其后世逐渐融合于土族中,遂以汪为姓。明洪武四年(1371),率壮丁归附明朝,以功授指挥佥事,调宁波副千户守御。曾辖有“土舍”、“土民”百余户、男女500余人。附汪土司世系(
清代四川西番(今普米族)土官名。康熙四十九年(1710),当地首领王德洽归附,授土千户职,颁给印信一颗,号纸一张,后隶越嶲厅(治今四川越西县)宁越营。住牧四川石棉县松林地。嘉庆至道光间(1796—18
见“金牌信符”(1478页)。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由县长韩绍祖、参事望月稔修,张树培总纂。铅印,4册,16卷,约20万字。卷1舆地;卷2建置;卷3胜迹;卷4民族;卷5职宦;卷6政治;卷7法田;卷8产业;卷9社会事业;卷10经济
见“葛称哥卫”(2184页)。
见“河源志”(15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