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南笼事宜奏
镇压南笼布依族农民起义之奏章。5篇。清勒保(1740—1819,字宜轩,满州镶红旗人)撰。作于嘉庆二年(1797)。内容记嘉庆初年贵州南笼府安龙县布依族农民起义事件的原因、经过及清军对其实行武装镇压之始末。为研究布依族农民革命史的参考资料。原件存于中央第一档案馆《朱批奏折民族类》卷宗。
镇压南笼布依族农民起义之奏章。5篇。清勒保(1740—1819,字宜轩,满州镶红旗人)撰。作于嘉庆二年(1797)。内容记嘉庆初年贵州南笼府安龙县布依族农民起义事件的原因、经过及清军对其实行武装镇压之始末。为研究布依族农民革命史的参考资料。原件存于中央第一档案馆《朱批奏折民族类》卷宗。
对回族人的称谓。参见回回(779页)、“回族”(779页)。
藏语音译,又译雪勒空、雪业列空,意为“(布达拉)山下机关”。原西藏地方政府时代,总管布达拉宫财物及拉萨郊区政法而设立的一个事务机关。设四品僧俗官员各1人主持。为布达拉宫征派徭役,管理拉萨郊区的行政、司
镇压南笼布依族农民起义之奏章。5篇。清勒保(1740—1819,字宜轩,满州镶红旗人)撰。作于嘉庆二年(1797)。内容记嘉庆初年贵州南笼府安龙县布依族农民起义事件的原因、经过及清军对其实行武装镇压之
珞巴族部落名。意为“下面的珞巴”。门巴人称之为“珞纳”,意为“黑珞巴”,藏族称其为“卡珞”。主要分波觉、嘎窝、雅西3个支系。波觉和嘎窝的祖先为两兄弟,来自波密。雅西支系的祖先原住在雅鲁藏布江下游的江波
见“萧孝友”(1994页)。
赞普埃肖列时首席大臣。为“吐蕃七良臣”之一。吐蕃人。大臣※茹莱杰之子。首创以“托卡”(双牛一日所耕土地的面积)作为计算耕地面积的单位。即唐书所载之“突”这一量词的由来。又规定以“兑”作为统计牲畜头数的
①渤海王国置。为上京龙泉府附郭州,领永宁、丰水、扶罗、长平、富利、佐慕、肃慎、永平等八县(一说其中丰水、佐慕、扶罗属湖州;长平、永平属扶余府扶州;旧有说其只领富利、长平二县)。治永宁县,故址在今黑龙江
?—1633后金蒙古将领。科尔沁兀鲁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二等伯※明安子。天命七年(1622),随父归附努尔哈赤,授游击。十一年(1626),从征巴林、札鲁特蒙古诸部。天聪五年(1631),从皇太极征
?—1328元朝官员。回回人。※益福的哈鲁丁之子。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由治书侍御史升中书省参知政事。武宗至大元年(1308),升平章政事,出任甘肃、浙江行省平章政事。泰定元年(1324),再任
明代甘肃临洮藏族土司。一作赵瑛,字廷杰。会川伯※赵安子。明正统十年(1445),袭父临洮卫指挥使职。十三年(1448),以征央拉哈真地俘北元祁王锁南功,升陕西都司指挥佥事,守凉州(今甘肃武威)。景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