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葫芦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现在,此俗已消失。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上元条载:男女幼儿和少年,自冬佩带青、红、黄木制葫芦三枚。木葫芦“如豆状,用彩丝为绶”。于夏历正月十四日夜半,“潜捐于道”,俗信此可消厄。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现在,此俗已消失。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上元条载:男女幼儿和少年,自冬佩带青、红、黄木制葫芦三枚。木葫芦“如豆状,用彩丝为绶”。于夏历正月十四日夜半,“潜捐于道”,俗信此可消厄。
金熙宗完颜亶陵寝。皇统九年(1149)十二月丁已,金熙宗遇弑后葬于皇后裴满氏墓中。贞元三年(1155),改葬于大房山蓼香甸。大定(1161—1189)初,追号思陵。大定二十八年(1188),以思陵狭小
契丹兵制,行军及暮,以吹角为号,众即顿舍,顿舍时,不设营堑,环绕御帐,自近及远,折木稍屈之为弓,以作团集之所,是为弓子铺。又诸国使臣前来,道旁签置木稍弓,以充栏木。
满语音译。“恩赐”的意思。涉及此词的清事记载,有的因词中有“食”字样,误解作食品,如说“赐克食几次”,实属叠用汉、满文的“赐赐”两字。若表达原语意,应作:蒙克食(恩赐)御膳若干品。
保安族古老婚俗,流行于今甘肃积石山保安族地区。婚礼当天,女方部分青年人随男方迎亲者去男家,给新郎的父亲脸上涂抹锅黑表示祝贺:同时,把新郎的父亲请到女家,于院中坐定,此时,新娘的父亲迎出,向亲家问好。除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原居东北地区。金亡北宋后,有的迁居真定府(治今河北正定县)等地区。是姓为金帝赐给他族有功人员的姓氏之一。后改汉姓曰郎。
书名。清刘靖(字畅亭,号原圃,河南新乡人)撰。1卷。乾隆二十四年(1759)作者任云南顺宁(今凤庆县)知府,因作此书。是书收入《小方壶斋舆地丛钞》中仅10条,然多扼要。所记顺宁土司猛氏,大侯奉氏之事迹
见“奇勒尔”(1352页)。
西夏仁宗朝大臣。党项人。官御史大夫。人庆四年(1147)外戚西平公任得敬欲干国政,表请上朝时,其进言极力反对,濮王嵬名仁忠亦言不可,遂止。天盛二年(1150)出使金国贺完颜亮即位。后因见得敬专恣弄权,
书名。黄任恒辑。成书于1919年。不分卷。内容有诗、词、谣谚、诏谕、册诰、表状、书牒、论、序、碑记、祭文、杂文等。附录《辽文最叙目》。主要是补《辽文存》所缺之文,共有70余篇。黄氏辑此书时未见到王仁俊
?—1757清代勇士。索伦人。隶镶白旗。乾隆二十年(1755),从宁夏将军和起驻巴里坤,因功赐号巴图鲁。后两年,从副都统额尔登额攻博罗齐时,英勇战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