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寨
亦称“掌爷”。嘉庆年间(1796—1820)清朝地方政府在云南省双江县拉祜族地区所设基层头人。管辖若干村寨。由当地群众推举有办事能力、威信高的人充当,报官府立案。其职责是管理所辖区内钱粮摊派及民政事务。
亦称“掌爷”。嘉庆年间(1796—1820)清朝地方政府在云南省双江县拉祜族地区所设基层头人。管辖若干村寨。由当地群众推举有办事能力、威信高的人充当,报官府立案。其职责是管理所辖区内钱粮摊派及民政事务。
佤语音译。解放前云南沧源佤族地区寨与寨之间借地耕种所付的地租。各个村寨都有严格的地界,若某一村寨需要向另一村寨借地(寨公地)耕种时,由借地村寨头人向对方头人提出,并送上若干腊条、茶叶等礼物,得到允许后
又作“杆子祭”或“祭杆子”。旧时满族祭天仪式之一,为萨满教重大祭祀。分家祭与皇室、皇帝祭。家祭复分常祭与大祭。常祭每年春秋两次,择日致祭,仪式简单。大祭于冬至后祭祖的翌日举行,目的是祝全家平安、谢神保
①珞巴族崩尼、崩如等都落对氏族首领的俗称。亦作聂德布。珞巴语音译,意为“长者”、“有权威”、“主人”等。一般自然形成。由有德才、办事公正、能言善辩、富有生产经验并有威望的人充任。负责处理氏族或村寨的日
即“完颜乌带”(1149页)。
见“总制院”(1744页)。
简称“戛堵”,景颇语音译,意为“地官”。旧时云南陇川邦瓦景颇族地区一种宗教职位名称。专门负责为“山官”(管辖一个或数个村寨的世袭首领)主持祭“地鬼”和祭“官庙”等祭礼。由“山官”任命,世袭,委任时“山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阿里答为※乙室部下之一石烈。
清代八旗中建有功勋的人员本身及本支直系成员得以抬高旗籍的一种制度。其制:凡上三旗(镶黄、正黄、正白)包衣(俗称内务府三旗)立有功绩者,可抬入八旗满洲,“上承恩泽”;下五旗(镶白、正红、镶红、正蓝、镶蓝
宋代晃州溪峒少数民族首领。晃州(今湖南新晃西南)人。淳化二年(991),献族人所获古晃州印一钮于宋廷,授晃州刺史。三年,与锦州刺史田保全遣使入贡。五年(994),与奖、叙、懿、元、锦、费、福等州同入朝
1687—?清代第十一世卓尼土司。汉名杨汝松。甘南藏区卓尼人。6岁父亡,嗣土司位。12岁学经。执掌政务,日益成熟,精通汉语文。妻曼香哇,有才智,为得力内助。康熙四十六年(1707),率土司兵助清军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