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水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挑水,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挑水,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收回。
元代管理江南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十四年(1277),置江南总摄以管理地方佛教事务,河西僧※杨琏真加曾任此职,后
县名。在内蒙古自治区东部,赤峰市西北。原为昭乌达盟巴林左、右2翼旗地。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因土地放垦,外来垦户日多,析置此县,属直隶赤峰州。民国时属热河道,现属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
金大臣。本名石古乃。女真族。完颜氏。金源郡王※完颜娄室子。通女真、契丹、汉字。皇统(1141—1149)初,充护卫,授世袭谋克。天德元年(1149),摄其兄活女济州万户,治理有方。改滨州刺史、知积石军
?—1665清朝将领。满洲镶蓝旗人。世居佟佳,以地为氏。天聪八年(1634),任护军参领。从都统阿山略明锦州,复随前锋统领劳萨率兵迎察哈尔部来归,擢都统。崇德四年(1639),以不称职解任。后与萨穆什
见“内齐托音一世”(310页)。
简称“内人党”。又称“内蒙古国民革命党”““内蒙古国民党”、“内蒙古民族党”、“内蒙古平民革命党”等。第一次,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团结内蒙古各阶层人民进行革命斗争的带有政党性质的统一战线
即“贡龙”(993页)。
渤海国宗王。末王※大諲譔侄。官学堂亲卫。同光二年(924)八月,奉命朝贡后唐,庄宗李存勖授试国子监丞。
傣族的传统纺织工业品。用纱线或丝钱织成。明代的“干崖锦”、“丝幔帐”和“绒锦”等都曾是各地傣族土司进贡的珍品,其时统治者的衣料常用“踒丝绫锦”并“以金花钿饰之”,特别是干崖锦享有甚高声誉。清代,傣族妇
见“第三世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18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