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法神箭
土族民间供奉的神物。又称“五台护法”。流行于青海互助、民和、大通等地。为一支长约4尺的箭,上有一绺绺红绿布条、布带,箭的颈中挂一串铜铃和铜板,作为神物供奉在庙里或家中。相传源自历史上吐谷浑王阿柴(才)折箭教子的故事,阿柴临终前召集20子,用折单箭或19箭的方法告诫诸子“单者易折,众则难摧,戮力一心,社稷可固”。遂沿袭成俗,供之以求閤家和睦平安。
土族民间供奉的神物。又称“五台护法”。流行于青海互助、民和、大通等地。为一支长约4尺的箭,上有一绺绺红绿布条、布带,箭的颈中挂一串铜铃和铜板,作为神物供奉在庙里或家中。相传源自历史上吐谷浑王阿柴(才)折箭教子的故事,阿柴临终前召集20子,用折单箭或19箭的方法告诫诸子“单者易折,众则难摧,戮力一心,社稷可固”。遂沿袭成俗,供之以求閤家和睦平安。
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德都拉氏,以地为姓,隶东布特哈正白旗。咸丰四年(1854),以佐领从征,继升协领,后因事夺官。同治六年(1867),参与镇压捻军,复原官。光绪二十二年(1896),官布特哈副都统
1751—1811清代白族学者。字端人,号荔扉,别号金华山樵。云南大理府赵州(辖今凤仪、弥渡)人。祖籍山西洪洞县师村,先世于明初随沐英出征云南,以功被封为世袭指挥使,落籍赵州,世代与白族通婚,融入白族
藏语音译,“本”意为“官”,“七本”即“七官”,为唐代吐蕃七种主要职官的统称。各有职司,分别掌管吐蕃社会各具体经济部门或行政事务。据《德乌佛教史》载,“七本”依次是:域本(地方官)、玛本(武官或军官)
辽代回霸女真诸部之一。因居鸭绿江流域,故名。约分布在今吉林省临江、集安至辽宁宽甸县一带。辽太宗(927—947年在位)时向辽朝贡,后不见其纳贡记事。辽在其地设鸭渌江女直大王府,任命其首领为大王管理其民
见“女古”(144页)。
明清时期蒙古的政治、军事组织。亦译和舜。蒙古语音译,原意为“军队”、“部队”。元亡,蒙古地区处于分裂、割据和战乱状态,社会结构随之发生急剧变化。元代军政、军民一体并兼有领地性质的万户、千户制,在政体上
见“捺钵”(2037页)。
即“予成”(402页)。
即“掩㴲水”(2037页)。
?—1781清代撒拉族、回族联合反清起义首领之一。青海循化(治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撒拉族,出身殷富。早年教农民辟山开荒,凿渠灌溉,使荒滩变良田,为群众所拥护。乾隆三十四年(1769),与※苏四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