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良哈台
元朝大臣。又译兀良哈台。蒙古人。累官枢密副使。顺帝至正十二年(1352),改中书添设参知政事、同知经筵事。十三年,进右丞,兼大司农卿。十七年,任中书平章政事。十八年,出知行枢密院,代太不花总兵山东,节制河北诸军。十九年,屯驻孟州,与察罕帖木儿部将八不沙等交兵,后引蒙古军还京师大都(今北京)。
元朝大臣。又译兀良哈台。蒙古人。累官枢密副使。顺帝至正十二年(1352),改中书添设参知政事、同知经筵事。十三年,进右丞,兼大司农卿。十七年,任中书平章政事。十八年,出知行枢密院,代太不花总兵山东,节制河北诸军。十九年,屯驻孟州,与察罕帖木儿部将八不沙等交兵,后引蒙古军还京师大都(今北京)。
明代云南芒市傣族首领。芒市旧日怒谋,又曰大枯赕、小枯赕,即唐史所谓茫施蛮,洪武十五年(1382)置茫施府(治所即今云南潞西县驻地芒市)。原为芒市陶孟(傣族地方大头目)。曾追随麓川宣慰使思任法侵扰各地。
见“越里吉”(2190页)。
碑铭。清乾隆二十年(1755)五月清高宗弘历撰,以满、汉、蒙、藏4种文字镌刻。大都为四言韵文,间有长短句。记叙清军出师缘起、卫拉特蒙古各部相继内附及清廷分封众建意义。为研究清朝政府平定准噶尔部达瓦齐政
明、清四川土司(今土家族)。天启元年(1621),以“酉阳宣抚司”升置,以原宣抚使冉跃龙为宣慰使。冉氏世为土官。元末,其先祖冉如彪受封为四川酉阳军民宣慰使司(治今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宣慰使。明洪武五
旧时苗族丧葬用具。为出丧必备之物。流行于贵州贵阳、安顺、紫云、镇宁、从江等地。出殡时用以抬棺木。制法:用两根长约250公分、直径10公分的杉木棍,中间用杉木皮做成担架式的垫子,横置3根短棍,使之不致松
见“大司农司”(92页)。
旧时云南碧江怒族地区裁决案件的一种习惯法。俗称“神判”。通常用以处理较大而又没有足够证据的案件。由头人主持裁判,当事人双方筹集相等数目的牛只或其他财物,届时亲友邻居到场。裁决方法是,把一条长约60—7
元代驿站的一种。时驿站分陆站和水站,轿站为陆站之一种。站户以轿运送使臣。《经世大典·序录·驿传》:“山行轿,倦者给卧轿”。据《元史·兵志四·站赤》,除江浙行省设轿站35处,有轿148乘外,诸陆站也多配
①古族名。一作蜒。南蛮的一支,亦称蛮蜑。分布在今湖北西南及四川东部。后渐向东南迁徙,进入湖南等地。其地山险水滩,人多戆勇。无蚕桑,少文字。汉代的赤甲军常取其民。蜀汉时,以其劲卒3千为连弩士,后移汉中。
清代新疆塔尔巴哈台地区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八年(1763)置。驻雅尔城(前苏联境内乌尔扎尔)。因冬季雪大,交通困难,三十一年迁驻楚呼楚(今新疆塔城)。下设协办领队大臣、专理游牧领队大臣各1名,专管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