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赏地
清帝赏赐所用的旗地。宗室封爵规定:凡分封皇子,例按其爵之等次授予盛京、畿辅等处庄园。乾隆五十六年(1791),高宗弘历命以大凌河牧场东西成荒之地,设庄64所,令各庄头开垦成熟,以备分赏出府王公之用。顺治初,在天津等13州县内圈设八旗牧马场,康雍时招民开垦其余地。乾隆二十一年(1756)决定,清丈直隶马厂地,给民为永业,改名恩赏官地。先后共退圈地18.5万余顷,给民安居乐业。清制规定,凡恩赏地入官,仍留作恩赏之用,不准旗人认买占有。
清帝赏赐所用的旗地。宗室封爵规定:凡分封皇子,例按其爵之等次授予盛京、畿辅等处庄园。乾隆五十六年(1791),高宗弘历命以大凌河牧场东西成荒之地,设庄64所,令各庄头开垦成熟,以备分赏出府王公之用。顺治初,在天津等13州县内圈设八旗牧马场,康雍时招民开垦其余地。乾隆二十一年(1756)决定,清丈直隶马厂地,给民为永业,改名恩赏官地。先后共退圈地18.5万余顷,给民安居乐业。清制规定,凡恩赏地入官,仍留作恩赏之用,不准旗人认买占有。
元朝服役于邮驿的铺兵头目。中统元年(1260),设急递铺传送公文,每铺置铺兵5人。二年,以传递之公文损坏遗失,委州县于铺设铺司1名,管理铺务。其人须能附写文历,辨定时刻。凡收到入递公文,由其查验到铺时
见“战斗社”(1623页)。
又称“布隆闺”。黎语,意为“没有做饭火灶的房屋”。汉语俗称“寮房”。过去黎族地区男女到十四五岁后,晚上就多不与父母同住,而筑屋另居,通常是同村几个人合伙,男的从备料到建造自己动手,女的上山砍料回来后,
民间的社会组织。又称合款、合榔。湖南、贵州、广西苗、侗、水、布依等民族村寨组成的带有农村公社性质的社会组织。宋代记有:“彼此歃血誓约,缓急相援,各门款”(见《溪蛮丛笑》)。款,有大小之分,小款由三五或
高句骊国第十二世王然弗的谥号。亦称中襄王。然弗于三国魏齐王正始九年(248)继位,西晋武帝泰始六年(270)死,葬于中川之原,国人因葬地加此谥号。
1792—1855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三世嘉木样活佛。藏族。生于多麦南部(今同仁县保安镇年都乎地区)。其父系清朝官员。乾隆六十年(1795),选为转世灵童。嘉庆二年(1797)赴西藏,经金瓶掣签确定为嘉
?—1690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佟佳氏。世居哈达。初任二等侍卫。顺治十五年(1658),随信郡王多尼征明桂王朱由榔至贵州,败其将李成蛟、李定国。康熙十三年(1674),以营总兵随康亲王杰书征耿精忠
明代蒙古贵族。孛儿只斤氏,※脱古思帖木儿(乌萨哈尔汗)子。在北元和明朝的对立中,随父兄居漠北,伺机进入漠南和中原。北元天元九年(明洪武二十一年,1388),可汗大本营在捕鱼儿海(今贝尔湖)与明将蓝玉等
古族名。又称夭家。名称始见于元代。元末明初曾爆发多次反封建统治的农民斗争。主要分布在黔东南及黔南地区,与苗、布依等民族杂居。近代仅在都匀和麻江等地分散居住。自称“育”,语言接近麻江一带的苗语。严格遵守
元朝云南行省平章政事赛典赤之墓。又称咸阳王墓。以其死后追封咸阳王,故名。有两座:一在昆明城北约25里的马家庵。墓临松花坝水库。墓呈长方形,石砌。墓北面中间一石上镌有阿拉伯文,字迹模糊。昆明回族相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