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冬巴玫
僜语音译。旧时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父系家族公社(亦称家庭公社)。含若干个由同一男性祖先几代子孙组成的各个小家庭。是自给自足的社会基本经济单位。生产资料公有,统一经营,共同劳动,产品平均分配。家族长通常由辈分高之长者担任。代表公社处理内外事务。重大事务经家族公社会议决定。随着私有制的发展,各小家庭在经济上开始独立,至解放前夕,公社已经解体。但有个别家族仍保留部分公有土地,并沿袭共同居住一个长屋的传统。
僜语音译。旧时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父系家族公社(亦称家庭公社)。含若干个由同一男性祖先几代子孙组成的各个小家庭。是自给自足的社会基本经济单位。生产资料公有,统一经营,共同劳动,产品平均分配。家族长通常由辈分高之长者担任。代表公社处理内外事务。重大事务经家族公社会议决定。随着私有制的发展,各小家庭在经济上开始独立,至解放前夕,公社已经解体。但有个别家族仍保留部分公有土地,并沿袭共同居住一个长屋的传统。
清代回民文字狱事件。发生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乾隆三十九年(1774),广东崖州三亚村(今海南省三亚市)回民海富润,游学内地。历经广西、湖南、湖北、安徽、陕西等省。四十六年(1781),从陕西至
明代云南临安府钮兀哈尼族首领。明初,朝廷为鼓励农垦,对率众开辟荒山、扩大耕地面积的哈尼族首领授予土官职衔,世领其所开辟地区。与陀比等至京朝贡,因地远族众,请授职以统其众,获准。宣德八年(1433),置
桦皮棚。赫哲语音译。亦作“塔拉安口”。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是赫哲族旧时夏季外出捕渔、狩猎用桦树皮围盖成的一种临时住所。解放后被布帐篷取代。
即“合答斤”(834页)。
清末新疆少数民族官员。伊犁人。维吾尔族。咸丰四年(1854),担任伊犁阿奇木伯克、头等台吉。因私占官地、强迫属下农民代交粮赋,被革去所授散秩大臣及阿奇木伯克职衔,降授三等台吉。
见“朱驹波”(792页)。
1450—1496明朝将领。字廷芳,别号益庵,又号东山居士。安徽凤阳府定远县(今安徽定远县)人。明开国勋臣沐英曾孙,沐斌之子。幼承家学,好读诗书。成化元年(1465)嗣黔国公爵,始镇云南。30余年兴学
参见“撤满甫尔”(2495页)。
佤语音译。俗称“人头桩”。旧时云南西盟佤族村寨专门放置供奉人头的木桩。高约一米,顶部或背后挖有洞,用以存放头颅,置于村寨附近的鬼林中。过去佤族盛行猎头祭谷之风,猎来的人头先放在木鼓房中供祭专司稻谷生长
十六国时期成汉(大成国)中宗昭文帝李寿年号。公元338—343年,凡六年。